第四章 放開那個女孩,讓我先來[第1頁/共3頁]
“她叫趙豔淩,是我們劇組的投資商趙氏個人的令媛大蜜斯,她本來隻是想過個戲癮,可還冇過足戲癮,你就闖出去了,活力是不免的!”鄧卓賓說。
“納尼?演戲?”王俊鵬的難堪已經如滾滾江水,連綴不斷。
“咦?不是我啊!”王俊鵬轉過身,看到了一副令人忍不住逞豪傑的畫麵。
把宋英傑喊醒後,宋英傑就走了。
宋英傑不曉得從哪拿出了個鏡子,對著鏡子傻笑了半天,又說:“你不是把我的歡愉賣了嗎,如何我還會笑?”宋英傑較著是在質疑李龍。
一穿戴黑衣、帶著麵具的男人拿著一把刀指著一忒TM標緻的女子。
王俊鵬往趙豔淩走去的方向看去,隻當她是人生中的一名過客。
李龍嘴角微翹,說:“看你的態度挺誠心的,我也不賣你滿身了,我隻賣你一個情感――歡愉!事前提示一下,歡愉冇有了,你今後就算中了百萬大獎也不會歡愉!”
“我隻是收走了你的歡愉,又充公走你的神采細胞,明顯是本身強顏歡笑。請你細心感受感受,你內心真的歡愉嗎?”李龍無語了。
“我們救了你的命,你不感覺欠我們點酬謝嗎?”李龍大拇指和食指摩擦,一副要錢的模樣。
宋英傑心中暗自一笑:哼,我同意了,你又能咋滴?把我賣了,老子都這麼大了,賣了我再返來不就行了!
“好吧,你把我賣了吧!”宋英傑明顯以為李龍是開打趣的,冇當回事。
第二天,王俊鵬醒了後,洗洗臉刷刷牙,就去找宋英傑。
“你隻要能賣出去,我就同意。”宋英傑笑著說。
“冇多少,也就一百萬。”李龍一臉淡定的說。
王俊鵬想到本身另有一萬,前次打車花了一百,就剩下九千九百了。
又去買了幾套衣服,拿著剩下的八百塊錢放進錢包,往酒吧走去。
“這麼多錢放身上可不平安,放銀行吧,還能掙點利錢!”李明想了想,把酒吧關門,掛了個牌子――停息停業,向銀行走去。
“NO,NO,NO,你值!隻要你情願讓我賣了你!”李龍半帶淺笑的說。
“喂,我還覺得你是搭戲的演員呢。剛纔你說的甚麼'我先來'是甚麼意義?”阿誰標緻的女人也走了過來。
銀行離酒吧並不遠,不一會兒就到了,存了八千塊錢。拿著剩下的一千九百塊去買了個五百塊的雜牌智妙手機,之前窮,用的諾基亞,現在發財了,待跟上潮流。
合法快碰到女子的時候,前麵傳來了一道聲音:“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