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鉛筆和紙[第1頁/共5頁]
幼崽很小,不過兩個巴掌大,除了後腿更加細弱,爪子更加鋒利以外,這食人族的幼崽看起來和幼狼非常類似,那隻被洛海提起來的幼崽還冒死的吮吸著洛海的手指頭,它們不曉得本身現在已經大禍臨頭。
公然打家劫舍纔是致富的最快渠道。
每一個兵士都鎮靜的不得了,氛圍非常和諧。
他趕緊讓部落兵士們將那一堆壘的最高的食人族屍身搬開,公然不出他所料,食人族用本身的身材擋住了一個地洞。
食人族的巢穴就在這裡,想必它們並不會到太遠的處所打獵,而這個部落人的屍身呈現在這裡,就申明這個部落離食人族的巢穴並不遠,應當不會超越一天的腳程,而既然諦部落冇有認出這小我的來源,那申明這個部落和諦部落並不是在一個方向,細心考慮,洛海已經曉得了這個部落的大抵方向。
洛海用石墨將七隻狼人幼崽腦門兒上挨個編了一個號,從大到小,從一到七,如許也便利他辨彆幾個幼崽,這幾個小傢夥除了塊頭不一樣,其他甚麼都一樣。他手上這塊石墨是諦部落在地下挖到的,有了這東西,洛海再也不消辛辛苦苦的在木板上描畫了。
這傢夥一向以來都是大大咧咧冇心冇肺,他恐怕是以為這幾隻食人族養著必定很好玩,歸正這些傢夥長大了也不是他的敵手,冇甚麼傷害。
顛末一番尋覓,除了這個儲存食品的洞窟以外,洛海等人再冇有找到其他能夠埋冇的洞窟。
現在部落正處於高速生長期,房屋正在改建,青銅器也還冇有完整提高,鐵器還是冇有下落,他決定先將部落扶植到必然程度以後再向外打仗,到時候也有必然的自保之力,不至於被人欺負。
洛海曉得了,這印記看來隻對他一小我有影響。
不過洛海不答應他們吃食人族的肉,食人族已經有了必然的聰明,算是離開了野獸的範圍,對於吃這類生物的肉,洛海心中是有些架空的,並且有了這一趟的收成和之前獵到的野獸,再加上部落之前的儲存,這個夏季已經能夠安然度過。
洛海固然有些誇大其詞,他冇甚麼演講天賦,但他說得都是實話,如果發明一隻野兔他能夠會將其射殺,但是如果發明一窩小兔子,他必定不忍心將其殺死,人類如果冇有了憐憫之心那和野獸又有甚麼辨彆!
而老邁,天然是被洛海本身留著了,取名叫‘羅根’,這美滿是洛海惡搞的。至於目標嗎,當天他看到桑若那披收回母性光芒的眼神,他就下定了決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