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一 南北驅馳報主情(4)[第1頁/共4頁]
包含鄭功臣在內的大鹽商們,公開裡誰不是鹽梟?就算明麵上不敢跟安康一爭是非,公開裡莫非還不會使些手腕麼?特彆是大明運鹽的幾條官道、水路,對鹽梟們來講的確與自家天井一樣熟諳。
唐末時的黃巢、元末時的張士誠,皆是此中人物。
朝廷下發的食鹽出廠價是粗鹽每斤八錢,精鹽每斤二十二錢,合銀二分二厘。三十萬斤全算精鹽也不過六千六百兩,並不出奇。出奇的是,這家名為“安康”的鹽業公司在鹽城買了三十萬斤,同時還在淮安府其他鹽廠買了不下十萬斤的鹽。
“你道為父是捨不得銀子麼?”鄭功臣不滿地看了兒子一眼:“我實在是擔憂跟內官勾搭會招來忌諱。特彆是這鹽業,天下誰都曉得這是座吃用不儘的金山,卻冇看到這金山上刮的不是風,是刀子!”
到崇禎二十一年年底,各省鹽政如果能夠實額上繳鹽款。國庫支出當在一千五百萬兩以上白銀。
為了包管食鹽的供應量,朝廷放寬瀕海州縣開設官辦鹽廠的審批,製止官方本錢參與鹽廠出產。本來天下七個鹽課提舉司,也改成了因地而設,不但本地省分都有一個,雲貴川山陝豫等本地省分也因為有井鹽、湖鹽、礦鹽,一樣設了提舉司。其職責從鹽政辦理變成了鹽廠辦理,從首要查禁私鹽,變成了首要查禁私鹽廠,事情強度卻冇有降落。
“那大人的意義是……”鄭翰學心下有些不耐煩。
再厥後,更有動靜傳說:安康鹽業在浙江舟山也收了數十萬斤鹽。
“大人不是說,一旦他搶了我們,兩淮會亂麼?”鄭翰學弱弱道。
“皇太子不通經濟民生,如許搞下去勢需求出大事的!”有人狠狠道。
“放屁!”鄭功臣重重吐出兩個字:“你這眼界就跟那些乾才一樣!”他說著指了指花廳方向,又道:“崇禎十六年以來,皇太子甚麼時候討要過銀子?他都是直接脫手搶的!晉商在張家口八九代人的積儲,他說搶就搶了。我們與晉商並舉,世人稱我‘內商’,還不如山陝的邊商有權勢呢,他為何不搶?”
恰是這個小戶人家集合起來的小公司,從鹽城鹽廠拉走了新政實施以來最大的一筆食鹽——三十萬斤!
遵循大明鹽政,冇有朝廷答應不能處置鹽業買賣。這麼做的目標是為了節製鹽商,便利收稅。厥後實施開中法,還能夠借鹽引糧,包管九邊輸糧。厥後拔除了開中法,朝廷收銀子賣鹽引,由此導致邊塞商屯停業,邊軍糧食匱乏,國防衰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