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繡棄妻,無雙王妃

第13章[第1頁/共7頁]

說實話,被這麼一嚇,他實在早已斷了持續插手科舉測驗的動機。能去麓山書院做夫子,他已經很心對勁足了,今後他將把精力和財力,都放在培養棟梁進學的事情上去。

雲福低頭不說話。

雲嵐實在看不下去了,挺身而出:“這宅子是爺爺奶奶修建的,也在爺爺的名下,爺爺奶奶有權力做主給誰不給誰!就算爺爺奶奶把這宅子給了外人,或者乾脆捐募出去,在律法上也冇有半點違背的處所!”

老邁一家的便宜不好占,他也不想占。

雲慶豐一聽,頓時就急了。

現在,這些過往,這些不堪的舊事,雲慶豐轉頭想一想,心就跟被扯破了一樣,疼得幾近冇法呼吸。

這多麼的諷刺啊,這的確就是一個天大的笑話!

燕國固然是個當代王朝,但是在遺言方麵,倒是跟當代社會,有那麼一些類似的處所。做父母,能夠遵循本身的誌願,把名下的財產給任何人。並冇有硬性規定,父母的財產,就必然要留給後代。

唉,這燕國的律法,就是太嚴苛了一點,對讀書人過於嚴苛了!跟燕國相鄰的齊國,傳聞代考被抓的話,最多就是杖責三十,坐幾年的牢,剝奪插手科舉測驗的資格三代的人。

雲福一家最大的弊端,就是不該威脅雲慶豐買下宅子,如果好好籌議著辦,哪怕是把那宅子半賣半送給雲慶豐,鄉親們也不會感覺有多過分。

現場的氛圍,非常的熱烈。但是,正說得高興,卻被人給打攪了。

老族長認同的點頭:“嗯,這事俺也多少曉得一點,你大伯和棟梁,確切也是知情的。”

比如說,在雲家坳這一帶,宗子普通要扶養父母,父母的財產,在兒子分炊的時候,普通會留出給父母充足養老的那一份,其他的會均勻分派。而留給父母的那一份,今後天然也就成了宗子一家的。

罷了,這個兒子,就當冇有生養過!都幾十歲的人了,他作為父親,任務早就儘到了!

不過,也幸虧是提早走了,不然的話,極有能夠就會被人發明。傳聞,那一天厥後考場來了一個監考官,阿誰監考官恰好是他的一個仇敵,也是他昔日的同窗。如果被認出來,是替考,那可就糟糕了!

痛定思痛,雲慶豐咬牙做出瞭如許一個決定:“雲福,你給俺聽著!如果你執意要去那城裡的話,那麼家裡給你的這些地步宅子,俺都全數要收回!”

這統統的統統,前提是,他曾經讓人代考的事情,可千萬千萬不能泄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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