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三十章我為刀俎(上)[第1頁/共3頁]
嘉靖聽到那些繼嗣派被打殺的如此之慘,心內大覺歡樂,拍著書案“利落,這究竟在利落,朕把差事給大哥做,就是曉得大哥做事最對朕的心機。如果換小我,必定要勸朕三思,要勸朕謹慎,隻要大哥,一頓棍子下去,先殺他幾個,讓這幫人曉得短長。朕要說一句,這事不能這麼算了,纔打死十二個,太少了,如何能夠鎮的住他們?”
繼嗣派大員,到左順門外個人哭諫,其啟事或為了保護本身心中的道統以及孝宗天子的好處,為了給本身調換名聲,搏一個直臣清流的名號,也有人純真就是不但願天子為所欲為。
對於此次左順門事件的首犯,措置就是放逐發配,其他的尚書、閣臣,在關押幾天後,都會獲得開釋。真正不利的,則是那些低品小官,他們並冇有資格在廟算的層麵成為籌馬,嘉靖把對他們的措置權交給了楊承祖,換句話說,這些人也就成了廠衛的財路。
“陛下放心,這隻是個開端罷了,我們一天打死幾個,這類驚駭會逐步擴大。剩下的人會想,明天打死的是誰,甚麼時候會輪到本身頭上。一開端,那些大官是不怕的,但是到厥後呢?他們也冇掌控,不曉得下一個輪到誰頭上,那些中層的人物,背景不敷硬的,會最早感到驚駭。他們中一部分會咬緊牙關,跟我們作對到底,即便放出來,多數也會去官。另一部分,則會明白時務,主意向我們挨近,這些人,就是我們的橇棍,橇動他們的基石。”
嘉靖哼了一聲“教子無方,本身的兒子,像是地痞一樣,帶著人在左順門外企圖殺人,他另有臉竊居閣臣之位麼?朕已經想好了,把楊慎趕到遠瘴之地去,另下聖旨,畢生不予赦免,不得回籍。傳聞他與老婆很恩愛,朕就恰好不讓他們伉儷見麵,曉諭雲南處所官吏,嚴禁有人擅自看望。楊廷和一日不告老,朕就一日不放他兒子回家。另有,他二兒子躲到南直隸,這事不能這麼算了,幫朕查一查,把他的事情,給我查個清楚,起碼要構成言論,申明朕對他要動手。如果楊廷和夠聰明的話,就該曉得,他們楊家需求有兒子留下來持續香火。”
“大哥說的好,隻要換了血,朕的新政纔好推行。與民爭利,這句話朕喜好,不與民爭利,朕又從那裡收利?依兄長之前上奏,國朝弊端在於賦稅,賦稅弊端,在於優免。朕擬了個優免則例,對於士人優免賦稅丁口,重新計算,大臣的優免田數字,規定出上限。超越這個限度的,必必要交稅。至於誰來查對這部分數字,就得由廠衛另有楊記的人,把事情做好。比及我們的人上任以後,會共同大哥,把事情做下去。這件事做好了,所開的財路雖不比開海,但也相稱可觀,不成等閒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