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9章 鹿鼎記(249)[第1頁/共5頁]
“……定陳汝弼‘情真立斬’,滿大人皆已依允。李振裕與臣說:科罪未有供詞,大人們招考慮,且陳汝弼昨日所首字紙及書劄是甚麼東西。臣又雲:不是埋冇得的。滿大人因令司官取來,念與眾大人聽……滿大人說,冇有乾係,不必入在供詞內。漢大人說:‘假裝身故’四字該去,昨日原是昏暈去了。因刪四字。屠粹忠說:藏匿檀卷及犯贓,得無‘立斬’之條。議政大人說:改了罷。舒輅因改‘立絞’。科道說:仍照三法司監候絞罷。滿班大人未有應者。又陳汝弼令家人遞親筆供詞,滿大人不收。李錄予說:之前三法司未曾取陳汝弼親筆供詞,本日伊家人來遞,又不收,如何使得呢?……今本內所定供詞,寥寥數語,乃舒輅所做也……向來問官改供及捏供,擬罪處罰,條例甚重……滿大人皆怕惹怨,有話不肯收回。議政大臣亦唯聽舒輅作主裁定罷了……”
隻見蘇荃從林中提劍出來,叫道:“把眾船伕都殺了。”
有幾個密摺與“陳汝弼案”有關。這案子啟事為陳汝弼納賄三千兩銀子,厥後生長為大案,由“議政大臣、九卿詹事科道等赴刑部衙門會審”。王鴻緒參與會審,將審案顛末詳精密奏康熙,此中說到滿官漢官之間的辯論:
韋小寶將母親拉入房中,問道:“媽,我的老子到底是誰?”韋春芳瞪眼道:“我安曉得?”韋小寶皺眉道:“你肚子裡有我之前,接過甚麼客人?”韋春芳道:“當時你娘斑斕得很,每天有好幾個客人,我怎記得這很多?”
厥後這奏摺軌製的範圍擴大,並不限親信臣子纔可密奏,普通處所督撫、京中大員都可用摺子向天子直接奏事。到了雍正朝,更規定科道等官(中級官員)每天一人以密摺輪番奏事,事無大小,都可照實奏告,即便冇有甚麼事可說,也須申明為甚麼冇有事可說。這類體例擴大了天子的權力,同時使得各級官員不敢棍騙坦白。
王鴻緒的奏摺
韋春芳大是對勁,道:“如何冇有?阿誰西藏喇嘛,上床之前必然要唸咒唸佛,一麵唸佛,眸子子就骨溜溜的瞧著我。你一雙眼睛賊忒嘻嘻的,真像阿誰喇嘛!”
王鴻緒遭到天子拜托,包管絕對不敢泄漏。他在密摺中說:
康熙熟知韋小寶的脾氣本領,猜想他決不致等閒為匪人所害,何況又尋不著他的屍首,而後不竭派人明查暗訪,迄無成果。
韋小寶怒道:“我一不仕進,就不受天子管。他不過是我大舅子,他媽的,誰再囉裡嚕囌,我連這大舅子也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