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試劍[第2頁/共4頁]
“確切本官瀆職,請秦使包涵,請大王贖罪。”留住秦使是事前的安排,背鍋的黃歇不得不當眾報歉、當眾請罪,這讓頓弱笑的更歡。
“寡人知也。”此時熊元有些難堪,一國之君,為了挽留秦使竟然扯謊,實在有悖為君之道。
“大王,秦人知我有钜劍之利、钜甲之固,外又有趙魏之助,未敢問罪。”子莫反對,“若我征召縣師,秦人反罪於我,趙魏等國或將離心。”
南有嘉魚,烝然汕汕。君子有酒,佳賓式燕以衎。
五尺之劍不過115厘米,對後代來講並不算長,但在先秦實在是長劍。頓弱雖知本身的讚歎會讓楚國君臣對勁,可還是忍不住接劍一觀。寶劍動手,給他的印象是如此長劍並冇有設想的重,再則是劍雖長,因為劍莖已加長、劍首、劍格又行減輕,傑出的配重下持握非常得力,毫無頭重腳輕之感,最後他又發明,此非銅劍,而是鐵劍。
“劍長而美,不知利否?”頓弱把玩一會問道。
子莫說罷,表示廷外早就等待的兩個寺人打扮的甲士入廷。他們一人捧長劍、一人捧甲冑。此中,長劍有五尺之長,讓頓弱大吃一驚。須知,因為材質的乾係,青銅劍全在三尺以內(69cm),常見的多在兩尺擺佈乃至不到,獨秦劍因製造工藝奇特而有四尺。五尺之劍各國皆無,此劍莫非是複合劍(由兩塊分歧硬度的青銅複合而成)不成?
“大王,子莫所言甚是。钜劍之利、钜甲之固,唯有劍與甲到了秦國,秦人方可見之,後懼我楚師,不見則不知。”左徒昭黍擁戴子莫的定見。“而秦法嚴峻,玄月未見大子入秦即要問罪,不如準秦使早日返秦。”
“秦人樸素,不尚食享,隻言耕戰,未有此等美食。”頓弱答道。楚宮之美、楚食之享,他早有耳聞,本日一見方知為何如此盛名。但是,這又有甚麼用呢?各國爭雄,仰仗的乃是兵甲,而非美食美服。
五尺之劍劍雖不重,倒是太長,一米六擺佈的頓弱拿著它很不調和,而身著寺人打扮的楚軍甲士拿著秦劍則顯得極其威武,他對秦使揖禮道:“請貴使試劍。”
“大王,明日請準秦使返秦。”秦使分開,諸位朝臣則未分開,自發得得計的子莫建言道。
“可。”套路是安排好的,楚王依套路而答。
“楚國十年以內兩次合縱攻我,此便是罪。寡君念秦楚兩國百世姻親,數十年未有戰事,故命我入楚攜貴國大子以歸秦,而不伐楚。”頓弱斜看橫須瞪眼的淖狡,並不將其當回事。“秦楚兩國事戰是和、是友是敵,全在大王一念之間。小臣已然說過,楚曆玄月須見大子入秦,不入,需求問罪。此與小臣是何日返秦無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