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吏治[第2頁/共4頁]
‘不當稟軍中而稟者,……,令、尉、士吏弗得,貲一甲。’不該在軍中支付軍糧的人卻支付了軍糧,縣令、縣尉、士吏如果冇有發覺,要連帶貲一甲;
秦國的大夫們如果真的‘不比周、不朋黨,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那秦昭襄王為何不平從白起的建議,長平戰後不予趙國喘氣,咬緊牙持續滅趙?中了趙人的緩兵之計,催促白起出戰不得,又何故賜死了白起?
‘諸遷虜稍不足財,爭與吏’,這是戰役中、戰役後對新占據區、對敵國俘虜的打劫,‘不滿千者,坐之堂下’、‘吏皆送奉錢三,何獨以五’、‘百官長皆前為壽,門廷車騎以千數’,這則是秦國宦海內部赤裸裸的賄賂。這類賄賂的成果使得項梁這個大緩則在秦地櫟陽縣被捕,卻因萬裡外楚地蘄縣獄掾(典獄長)曹咎的一封手劄給放了。
‘臧(藏)皮革橐(蠹)突,貲嗇夫一甲,令、丞一盾。’庫存的皮革被蛀蟲咬壞,嗇夫貲一甲,縣令、縣丞連帶貲一盾;
‘已馳馬不去車,貲一盾。’馬車達到後,車駕冇有及時卸下,罰一麵盾。三百八十四錢冇了;
不跟海舟舟吏海員比,是跟淺顯商賈比,也是不如。呂不韋問其父種田之利,答曰十倍;問珠玉之利,答曰百倍。假定商賈的本錢與農夫一樣,農夫十倍年入六千錢,商賈百倍年入則有六萬錢。商賈本錢如何能夠和農夫一樣?即便真一樣,年入六萬錢也超越、或者相稱於禦史大夫、朝廷九卿的支出,僅在丞相、太尉兩人之下。
‘羊牝十,其四毋子,貲嗇夫、佐各一盾。’十頭母羊如果有四頭不生小羊,嗇夫和佐吏要罰一麵盾——此次嗇夫和佐吏或許要改操羊了。
‘入其國,觀其士大夫,出於其門,入於公門,出於公門,歸於其家,無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黨,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荀況如是再說。
(唉呀!我聽荀卿說過‘事物牢記不能過於隆盛’。我李斯原是上蔡的布衣,街巷裡的百姓,天子不體味我才氣低下,竟把我汲引到如許高的職位。現現在做臣子的冇有人比我職位更高,能夠說是繁華到了頂點。但是事物生長的頂點就要開端式微,我不曉得歸宿在何方啊!)
且這個支出隻要丞相、太尉兩人有,下一級的禦史大夫、九卿,那便隻要兩千石了。兩千石實發隻要六金多,虛發歲奉一千四百四十石,便隻要四金半。這點錢還不如楚國海舟上的一個海員拿很多,丞相還不如海舟舟吏拿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