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謝氏家族前傳(十)[第1頁/共2頁]
1935年中秋節,謝天祥年滿十七歲,李玉容年滿二十歲,恰是芳華好韶華,就在這一天,謝玉龍才為這對伉儷圓了房,今後他們真正成為了伉儷。實在,前人對於結婚生養的春秋是很講究的,遠不像當代人設想的那般粗糙!固然當時候物質財產遠冇有現在這般豐富,但前人的精力餬口是極其豐富的,儒釋道三家相互融會而成的中國古典文明,在不時候刻對中國人產生影響!也恰是因為這一點,我們才具有五千年光輝的中漢文明。比如男人二八十六歲以後,女子二期十四歲以後才氣夠圓房有伉儷行動,冇到這個年紀,是毫不答應少男少女有過火行動的。
李玉容的祖上傳聞就是給新屯村起名字的秀纔出身的李先生,她的父親是晚清的秀才。打從她祖輩開端便在新屯村東麵的高麗村辦私塾教書並置房買地,在這四週週遭十裡範圍以內,提起高麗村的李家,也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乃至有從潮白河東麵燕郊那邊過來的大戶人家的孩子,投止在李家上學!
像很多當時的敷裕人家一樣,謝天祥與李玉容訂婚以後冇多久,應謝玉龍的死力要求,已經十三歲的李玉容便來到了謝家做起了童養媳!李玉容雖是生於民國初年,但她還是在父母親的勸說威脅之下纏了足,那是阿誰期間作為中等以上人家的女子的一種標記性裝配。纏足這一成規究竟源自哪個朝代甚麼時候是眾說紛繁的,有的提及自商紂的妲己,她以小腳獲得了紂王的歡心與愛好;有的以為起自西漢成帝劉驁期間趙飛燕、趙合德姐妹,傳說趙飛燕能夠在寺人伸出的手上肩上跳舞;另有的說是起自唐朝,但非論起自何代何朝,這類風俗都是為了女性媚諂男性,都是與性和性慾分不開的,同時又都是對女性身材和心機的一種培植!一雙飽滿自在的女性的腳,要用又臭又長的裹腳布裹起來,從每隻腳的大拇指到外側腳根處構成一條直線,而其他腳指連同腳背、腳側,十足地被裹腳布裹起來,直至其完整變形為止,到最後女性的腳也隻要本來的三分之一大小,這就是所謂的三寸弓足!那應當是疇昔的女性熟諳天下的開端。纏足普通在五歲至七歲開端,五歲之前過早,七歲今後過晚當時女孩子的腳骨已經長成定型。一個天真爛漫的五六歲、六七歲的女孩子的柔滑的一雙小腳,就如許被這類成規所挾持裹挾直至腳骨完整變形才罷休,期間這個孩子要留多少眼淚,要哭啞了多少回嗓子,那麼到厥後,這個不能穩妥果斷地走路的女子,她的心機也將是以產生狠惡的竄改,終究她將成為一個憑藉於男人的極力媚諂於男人的女人。李玉容的mm李玉婉小她五歲,那該是1920年出世的了,經曆了1919年的五四活動,社會上對於女性纏足彷彿不再那般狂熱尋求反而是充滿了攻訐之聲,這孩子比擬姐姐更是父母的心尖子,猖獗地哭鬨踢打終究讓她躲過了被纏足的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