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最關鍵的證據[第3頁/共4頁]
“我說是吧?這車很劃算的,八百八圖個吉利,便宜賣給你了。”
老闆還覺得楊傑是看到車子裡有殘留的草屑而不滿,當下就死力勸提及來。隻是他並不清楚,他不提草蓆還好,一提草蓆,楊傑就更冇心機理他了。
“畢竟不是新車,也不能太講究,這一小點肮臟,不要斤斤計算嘛。”
收起這些草屑,楊傑回身麵前中間的中大哥板:“老闆,我想問你件事,這輛車是你從哪弄來的?”
將麵前中年大叔所說記在心底,楊傑看了眼四周:“你這裡臨時不忙吧?並且另有請來的人照看,你就和我走一趟如何樣?”
十幾分鐘的路程,兩人來到了長河一中門口,在校外找了個泊車帶把車聽聞,胖老闆便指著劈麵一棟樓房開口道:“警官,就是那了。”
“在網上看訊息,看到那張圖的時候,我底子不敢信賴!”RS
聽到‘走一趟’,瘦子肚子上的肥肉不由顫抖記下,隨即開口道:“去,去差人局?警官,我冇犯法啊,我這麼一個誠懇人,可冇做殺人放火的活動,我”
“如何能夠,這車放一個洗衣機不成能滿的了。”
二手的電三輪,車身灰藍,看上去非常淺顯,乃至有些處所還掉了點漆。這類車,放在大街上都不會人去多看一眼,多存眷一下。
樓房上幾層,是住民樓,第一層是店麵,而這一棟樓房下的店麵,幾近有一半被‘佳為超市‘的招牌所占有。
一邊說,這位鐵了心要把三輪車賣給楊傑的老闆,還把身側的火車鐵架栓扣給解開了,往下一拉,鐵架便主動下垂,倒是真的很便利,幾個牢固口兒都冇有生鏽。
公然,這個是從草蓆上掉落下來的!
胖老闆一走出來,就對著超市收銀台邊上的一名上了年紀的男人拱手錶示。而對方開到來人後,也是笑嗬嗬的點頭:“黎大老闆不去賣車發財,如何跑我這來了?”
如果說昨夜那位年青男人打電話來提到的紅楓小區門口那輛車,和拋屍者所駕駛的電三輪,類似度能達到八成的話。
開口吐出一句話,楊傑二人順次下車,跨過條街道,便到了佳為超市門口。
用一輛八百塊來算,十輛就是八千,就算撤除一半的本錢,那也有四千。也就是說,本身隻要帶個路、跑個腿,就能白賺五千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