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主謀另有他人[第1頁/共3頁]
華國慶湊過來,華英避開他同事,報告事情顛末。
陸勇問姐姐,願不肯意女兒換一個名字讀大學。
華英開端普通上課。其間,費警官來過一趟,奉告她案情停頓。
可現在是青城大學呀。人家成績冒尖,內心稀有,充公到告訴書,必定會去調查。這事,哪經得起調查?
夏警官驚詫:“你曉得?”
錢曉明和陸勇並冇成心識到犯法。兩人拿到一筆錢,天南海北,遊逛一圈。阿誰年代,乘車不實名,以是,警方查不到他們的行跡。
華英:“是我外婆王春蘭吧?”
崔教員回想:“她的話口音很重,像是青城人。打扮也像。”
他聯絡東北警方,尋覓黑皮錢曉明。對方返來動靜,錢曉明並冇有去姥姥家。
“現在,我們要根據這筆贓款的分派,來定案量刑。錢曉明和陸勇都說,他們各拿500,剩下的4000,全數交給了一其中間人。”
冇有落款,華英曉得他是誰。
冒名頂替彆人上大學?那哪成?陸潔氣憤回絕。富麗麗整夜整夜睡不著覺,精力呈現恍忽。陸潔讓步了,交給弟弟一筆錢,讓他去想體例。
華英回家,跑到廠辦,給夏警官打電話。
華國慶不想持續這個話題,低頭拉抽屜,取出一張明信片遞過來:“香港寄來的,是同窗吧?男的女的?”
“這個團夥的頭子和你有乾係,但願你要故意機籌辦。”
換個名字怕啥?陸潔毫不躊躇同意。事情冇那麼簡樸,那裡是換名字,陸勇流露真相,是換身份!除此以外,還要付出一大筆用度。
華英倉促趕往縣公安局,正碰上錢曉明被法警帶走,登上警車,被送入看管所。
費警官也同意:“從陸潔的供詞來看,陸勇和錢曉明隻是這個團夥的馬前卒。”
錢曉明請了兩週的假,時候到,回廠上班。前腳進門,鄭所長後腳帶人把他給抓了,送至局裡。陸勇也是,剛放下行李箱,民警破門而入。
“放心放心,我們必然會!”
“對,米廠廠長夫人。我和小費登門扣問,韋芝蘭說,錢曉明的確給了她4000塊錢,她轉手王春蘭,也不曉得這是甚麼錢。”
明信片的正麵,鱗次櫛比的高樓大廈,湛藍的海灣,斑斕的東方之珠。
夏警官和鄭所長收回華英的檔案和告訴書。以後趕赴本地轄區派出所,要求同業們支撐,密切存眷陸潔,隻要見到陸勇和錢曉明,當即實施抓捕。
華英冇答覆,而是說:“爸,主謀另有彆人。”
“感謝。我的事,幸虧發明得早。但必定不是個例,費事差人叔叔抓居處有的好人,不讓這類事件,再有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