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主謀另有他人[第1頁/共3頁]
“我們也問了你外婆,她矢口否定,她說她底子冇有收到過韋芝蘭的錢。”
華英
華英冇答覆,而是說:“爸,主謀另有彆人。”
華英:“是我外婆王春蘭吧?”
華英回家,跑到廠辦,給夏警官打電話。
華英倉促趕往縣公安局,正碰上錢曉明被法警帶走,登上警車,被送入看管所。
費警官也同意:“從陸潔的供詞來看,陸勇和錢曉明隻是這個團夥的馬前卒。”
華國慶湊過來,華英避開他同事,報告事情顛末。
“華英,你來。”夏警官神采嚴厲,拉過一隻椅子,讓華英坐下。
香港是一個斑斕的都會,特彆是當代化的修建,讓我眼界大開。真但願你也能來看看!
“感謝。我的事,幸虧發明得早。但必定不是個例,費事差人叔叔抓居處有的好人,不讓這類事件,再有產生!
陸勇問姐姐,願不肯意女兒換一個名字讀大學。
“現在,我們要根據這筆贓款的分派,來定案量刑。錢曉明和陸勇都說,他們各拿500,剩下的4000,全數交給了一其中間人。”
華國慶不想持續這個話題,低頭拉抽屜,取出一張明信片遞過來:“香港寄來的,是同窗吧?男的女的?”
可現在是青城大學呀。人家成績冒尖,內心稀有,充公到告訴書,必定會去調查。這事,哪經得起調查?
費警官接:“好,我會奉告師父。我們已經查到陸勇的住址,我師父和鄭所長明天早上解纜,去青城找他。師父說,如果事情辦理順利,他們會去青大一趟,向招生辦申明環境,爭奪給你補發登科告訴書。”
華英開端普通上課。其間,費警官來過一趟,奉告她案情停頓。
“陸勇是從米廠出去的,常常跑返來玩。錢曉明偶然中提及這事,陸勇動心了,剛好他外甥女也姓華,這不是巧了嗎?改個名罷了。陸勇說了幾次,他姐陸潔交給他5000塊錢,拜托他辦理此事。”
換個名字怕啥?陸潔毫不躊躇同意。事情冇那麼簡樸,那裡是換名字,陸勇流露真相,是換身份!除此以外,還要付出一大筆用度。
“您等著看吧。”
夏警官驚詫:“你曉得?”
聽到這些好動靜,華英喜極而泣,但是很快擦乾眼淚:“我的這件案子,真正主使,另有彆人!”
老爸的雙眼,像探照燈一樣射來。華英回身即跑。
華國慶像聽偵察故事:“幸虧阿誰黑皮傻,留下線索。”又覺悟過來:“英子,你早就被人盯上了?”
錢曉明和陸勇並冇成心識到犯法。兩人拿到一筆錢,天南海北,遊逛一圈。阿誰年代,乘車不實名,以是,警方查不到他們的行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