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遊戲競技 - 崛起之新帝國時代 - 第二百二十四章 管子為矛

第二百二十四章 管子為矛[第1頁/共3頁]

――――豆割線――――

管仲興齊,用的恰是販子的體例,司馬遷批評他的當國之道時曰:“其為政也,善因禍而為福,轉敗而為功,貴輕重,慎衡量。”

管仲把百姓分紅軍士、農夫、工匠、商賈四個階層,按各自專業聚居在牢固的地區。《國語・齊語》記錄,管仲打算士鄉十五個,工商之鄉六! 個,每鄉有兩千戶。管仲以為,四民分業有四個好處:一是“相語以事,相示以巧”,同一行業的人聚居在一起,易於交換經曆,進步技藝;二是“相語以利,相示以時”、“相陳以知價”,對促進商品出產和暢通有很高文用;三是營建專業氛圍,使公眾安於本業,不至於“見異物而遷焉”,從而形成職業的不穩定性;四是無形中營建傑出的社會教誨環境,使後輩從小就耳濡目染,在父兄的熏陶下天然地把握專業技術。《管子・小匡》中說:“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後輩之學不勞而能。”

而引發嚴峻誤讀的是“士農工商”的排序。

太古的中國人實在並不輕商。早在殷商期間,人們非常樂於、長於經商及處置手工製造業。商亡周興以後,周朝的建國者們在深思商朝滅亡的經驗時以為,殷商之亡就是因為公眾熱中工商而荒廢了農業,形成民氣暴躁,國基不穩。是以,轉而推行鄙夷工商的重農政策。在周製中,工貿易者的職位非常卑賤,金文中“百工”常與處於仆從職位的臣、妾並列。《易・遁卦》中說:“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逸周書・程典》說:“士大夫不雜於工商。”《禮記・王製》說:工商“出鄉不與士齒”。也就是說,士大夫必須闊彆販子,絕對不能與工貿易者混居在一起,工貿易者分開居住地則不得與士大夫扳談。《周禮・地官・司市》中還規定,貴族們不能進入市場停止買賣,不然就會遭到獎懲!

管仲的態度則完整分歧,他將“工商”與“士農”並列,以為這些人是“國之柱石”,如果當年管仲提出“士農工商”,是以“士農”為優,“工商”末之,那就很難瞭解他以後的變法政策了。

求保藏!求保舉!求點擊!

林義哲追根溯源的重提“四民並列”的說法,恰是要借孔賢人之言,堵士林悠悠之口!

在他本來的汗青時空中,象古希臘思惟家柏拉圖在《抱負國》中把百姓分為三等:第一等是哲學家,第二等是兵士,第三等是販子、手產業者和農夫。在中國,儒家孟子輕視地把販子稱為“賤丈夫”。《孟子・公孫醜下》裡便說:“古之為市也,以其統統易其所無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賤丈夫焉……征商自此賤丈夫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