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引魂續命[第3頁/共4頁]
“看到幾個小孩溺斃後,我根基肯定這必是溺童取魂法,這時我不由要想,這些年中,有哪一小我物能夠如許令會此術的高人不怕天譴而為逆天之事,曉得最後一次G某在電視上露麵,雙眼微微吊頸,麵色微白,氣味不勻!為了證明我此言不虛!假定三個月以內不再呈現三位以上小童溺斃的事件!他自本日起三月以內必亡!!
泳衣為水,紅衣為火,秤砣為金,橫梁為木,地為土
但厥後去詳細體味了以後,曉得記者在報導的時候有些處所報導得不太精確,一這孩子是13歲,但並不是恰好13歲零13天,此處記者有用心誇大報導。2、這孩子當時穿的那條紅裙上並不是在胸前戴有一朵白花,隻是裙子上本身有紅色的花朵圖案。
上麵的筆墨對我也很有開導性,因為要對比呼應的丹青,以是我已開端看的比較吃力,但前麵找到了某種規律以後,則變得相對輕易些了。
查萬年曆:重慶男孩,2009年11月5日被髮明滅亡,死時13歲13天,生日大抵1996年10月23擺佈,丙子年屬鼠,五行屬水
要曉得至陰至陽的精魄都是修煉之人可遇而不成求的修煉珍寶。他脫手之日應是2009年11月2日,恰好是孩子的13歲零13天的日子,離2009年10月26日重陽節整好七天,這些時候都是選準了的.煉魂用時近24個小時,以是孩子死的時候正幸虧3日.要曉得煉魂屬於道家的初級煉製術,施術之人必然道法極其高深。
前麵有人闡發了,為甚麼這個凶手要給死者穿其堂姐的紅色泳衣?
按照取魂的道術來講,此人如果要靠道術來持續本身生命(或者修煉到某個境地的話),應當要殺13個一樣陰命格的人!
“前麵有人闡發了,為甚麼這個凶手要給死者穿其堂姐的紅色泳衣?
質推測這裡有一大段筆墨不明以是,且前後不能連貫,但我大抵上闡發,是案件有了新的發明,也就是古怪滅亡的孩子增加了,遵循之前的說法應當是十三人都已經呈現!我不由自主的點了一根菸,持續看下去!
吊死於露台莆田女孩2005年8月18號出世,那天是農曆7月14日,中元節,也就是鬼節。這個女孩出世於鬼節
小我覺得,如果隻是想讓他死不超生,百口絕後的話,不至於用這麼多東西,看來凶手的目標不在於傷魂,而在於取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