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第三把火,暫且和八仙村告彆[第2頁/共3頁]
白鵲抱著孩子,假裝要一頭撞死在公堂上,衙役們趕緊去拉她。
現在,她是時候分開八仙村了;
她在八仙村放了三把火;
伏老爹就這麼日複一日地等著,白鵲再也冇來過。
那都是伏家的錢。
接著把伏氏母女和四個丫環,送到薛湛家——
她早早地用“神運鬼輸”,將自家堆棧的貨色,運到城陽縣商店的堆棧裡;
薛湛見淳安躊躇,便笑道:“你聽信傳言,感覺住我家不平安;
她的話雖是抵賴,可也確切有三分事理;
他若像昨日那般宣稱白鵲是妾,說不定能夠少了這條罪;
“鄰近早晨,四周堆棧大多客滿;
而“有妻更娶”這一項,更是給了伏氏和離的來由。
懷了崑崙奴的孩子後,她哄伏老爹,說這是他的孩子,讓他幫她贖了身。
因而便想著帶家人們出去躲躲。
“兩萬兩!不是訛詐是甚麼?”
“一個孩子哪拿得出兩萬兩?我這輩子都拿不出兩萬兩!”
縣官見的人多了,怎不知白鵲的心機?
第三把則是薛湛幫她作證。
他的罪過,能夠說是罄竹難書;
她買來數壇烈酒,將酒倒在庫房地上,並且砸碎酒罈;
“放火之事更與妾身無關了。
伏老爹明顯以為,有一個和本身女兒普通大的老婆,更有“麵子”。
大夥都說,這火來得邪性;
至於失落的白鵲和大牢裡的伏老爹;
“我好好的黃花閨女,不到二十歲就跟了他;
第二天中午,等著伏老爹的不是淳安和兩萬兩雪花銀,而是官兵;
“至於‘有妻更娶’……
“我又不熟諳他女兒,如何得知這些東西的代價?
公堂內裡聽審的百姓,聽到伏老爹的抵賴之詞,一片嘩然。
她找到伏老爹藏私房錢的地點,內裡的錢已經被人拿走了。
折騰來折騰去,淳安在城陽縣的茶社,終究開業了。
那火當然是淳安設的。
“你家都是女眷,住內裡不放心。
她前次貿冒然帶臨淮去送茶,已經完善考慮。
左鄰右舍見伏家起火,覺也不睡了,趕緊打水救火;
方便是真的,安然麼……
“光這酒,就值很多錢呢!
天亮時,伏家已成一片廢墟。
“我、我還想告他呢!”
第二個計劃是,找個堆棧給她們住。
“連他女兒和村長,都說的是他威脅伏家母女要放火,不是我白鵲。
大火藉著東風,從庫房刹時把全部伏家淹冇。
他覺得白鵲捲了錢一走了之,哪曉得那錢早被淳安拿走了?
目前的證據,不敷以讓她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