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難寫手的六零生涯

第七十四章:以物易物[第3頁/共3頁]

隻要效錢去買不是商店內裡的人賣出去的東西,纔算違法,但是相互之間以物易物,這個是不管如何都算不上違法的。

這時候,固然對自在市場的買賣管束冇有那麼嚴格,也不至於抓到在自在市場買賣的人就要批鬥槍斃甚麼的。

王大牛可不感覺自家這個小兒子有甚麼門路,或者說有甚麼東西能夠賣。

的確,自在市場的確相稱的贏利,但是,那都是建立在有門路有東西的前提下。

不至於吃頓乾的,都要看彆人神采。

如何看都是像想過來略微買點高價糧食歸去吃的人,而不是來這邊賣東西的。

“甚麼中間商這麼贏利呀!

並且儘量以物易物。

以物易物,是不違背這邊的法律。

但是,扣帽子之類的事還是偶有產生的,到時候,乃至有能夠會成為平生的汙點,乃至於入黨,或者說上班甚麼的都遭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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