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定親[第1頁/共3頁]
兩邊對峙不下,最後林家人還紅了臉,說話的口氣也越來越不好。劉慧榮本來不籌算起爭論,但是一看林家人的態度,頓時也不包涵麵了,直接奔了主題:
李明毅並不想娶林美美,他很清楚本身內心並冇有放下孫巧蘭。他曉得趙峰在村裡還跟好幾個女人有乾係。但是還冇等他奉告她,李媽就已經踢爆了孫巧蘭跟趙峰的乾係,怒不成遏!
但是長得再好也擋不住人不循分!老一輩人跟年青人看的不一樣,李明毅喜好孫巧蘭,但是劉慧榮卻想給長年不在家的兒子找個守得住的。她對孫巧蘭本就不太對勁,現在的確是魚死網破,不死不休的局麵。
不過起首,她還是必須處理這女人的媽。
以後的事情就如老鄉所說,劉慧榮想要辦婚禮了,孫家卻不敢獲咎村長,隻好宣稱女兒“不見”了,還在找。劉慧榮這些年固然跟著丈夫搬進了城裡,但是親戚故舊還是有很多,很快就聽到了本相。
林美美看到本身被又一次賣掉了,“內心難過”的跑回了家;李明毅想著與孫巧蘭再也冇法挽回,判定的回到了車上。
李家要退親,但是孫家拿不出錢,也交不出人。一場村落年度大戲就此上演。固然李家被嘲笑,但是更加丟人的倒是孫家。本來孫巧蘭另有一個mm,現在看來是難嫁了。
馬娟秀不是個會藏事兒的人。跟劉慧榮說話,幾近句句都離不開彩禮錢,隻差明說“明天交錢,你們便能夠直接把我女兒領走了”。
孫家這個閨女確切長得好,也很有幾分本領。這事兒十裡八鄉都曉得。要不是因為這個,劉慧榮當時也不會立時就允了這門婚事。
已經吃過把年幼的媳婦兒留在孃家的虧,劉慧榮下定決計,第二天一早就提出了要帶林美美走的要求。並且承諾,如果孩子給她帶走,以後都不消林家操心。
劉慧榮讓林美美去清算東西,林美美冷靜的進屋,過了一會兒,又抱著一大坨東西出來了。
“死妮子!還冇過門就向著婆家了!”馬娟秀說話一向這麼不經大腦,也不想想她婆家正坐在大院裡,“拿這麼多東西去人家家裡?你拿的甚麼?”
林愛民本來就一肚子氣,聽到馬娟秀的話,也不打一處來:“真是潑出去水!”
劉慧榮底子不奇怪這點東西,但是這話卻實在刺耳,她從椅子上蹦起來,一把拉過還在躲閃的林美美,走到兒子麵前讓兒子提著。
不過統統人卻都把這類行動,當作是兩位新人害臊的表示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