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想當王都野猴子(三十四)[第1頁/共3頁]
那雙眼睛,亮的驚人。
呸……
歌樂一臉懵逼,金蟬子可不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人啊。
Σ(っ°Д°;)っ
孫悟空拿出了金箍棒,賜與了歌樂充足的尊敬。
好好呆在西天佛界不好嗎?就算不好也能去教教那條小龍唸佛啊。
浪九九:普天同慶,撒花撒花。
歌樂經曆了三百年的苦修,值得如許的尊敬。
如果不是考慮到金蟬子的謹慎臟接受不了,歌樂很有能夠進級為杠精直接來一句“你的肉就不是葷腥了嗎?”
金蟬子話還冇有說完,就看到了一桌子的雞鴨魚肉。
冗長的光陰,孫悟空從未見過那樣敞亮到刺目標眼神。
“施主,削髮人不殺生不食葷腥。”
阿誰時候,腦筋必然是進水了。
“咦,大聖,你如何捨得化形了?”
她還是嫌棄這個醜比耙子,但是必須得承認,通關這九九八十一關,耙子給了她莫大的幫忙。
整整三百年……
他必然要感化那條小龍,不能讓他誤入歧途。
現在他親手策劃壓了歌樂三百年,歌樂又該作何感觸呢。
幽幽無儘光陰,他也隻收了這麼一個小弟。
孫悟空深深的吸了一口氣,奉告本身莫活力,莫活力。
或許猴子的審美是跟人不一樣的。
她這是被嫌棄了嗎?
演戲和懟人,那是儲存本能,絕對不容鬆弛。
不可,她得緩緩。
“再來就該讓你回味一下餬口了。”
可誰讓金蟬子太慘了呢,她還是高抬貴手吧。
“哼,你如許恩將仇報的人,本小仙女回絕跟你交換。”
惹不起,惹不起啊。
隻要不玩臟套路,你我還是好朋友。
歌樂撇撇嘴。
這是一件多麼可駭的事情啊。
歌樂的熱烈是誰想看就能看的嗎?
都說禍害遺千年,歌樂又貪恐怕死,如何會有事呢。
從未見過像大聖這般不經誇的人,剛纔還心想靈巧呢……
大聖估摸著時候,早就在半月前每日前去縣城中的酒樓定一桌酒菜。
嗯,他的火眼金睛除外。
再一次躺槍的金蟬子沉默了。
多會做人,多靈巧。
他出不去……
歌樂方纔跳出來,不由分辯舉著耙子便向大聖砸過來。
放水這類事情他是不會做的。
孟婆:Σ(っ°Д°;)っ
“第一,雞鴨魚都不是本小仙女殺的。”
歌樂屁顛兒屁顛兒跟著大聖身後回了竹樓,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感慨著餬口儘情小日子舒坦的時候,金蟬子這個不速之客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