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所謂槍證(第四更)[第3頁/共3頁]
以是嚴紹纔敢獅子大張口,一開口就要五百條槍,因為在清末想要搞到槍實在是件很輕易的事情,隻要有錢,不管你是甚麼人。
順帶一提,6.8mm毛瑟步槍彈實際也是7.92mm毛瑟步槍彈的縮小口徑型,也就是用7.92mm毛瑟步槍彈彈殼裝上6.8mm彈頭收口的產品,裝藥量減少約5分之1,初速略高於7.92mm毛瑟步槍彈,因為口徑減小,裝藥量減少,因此後座衝量較小,彈頭在步槍作戰間隔內對活潑目標的殺傷力辨彆不大。
毛瑟1904式步槍,正式的稱呼應當是毛瑟1904式6.8mm口徑步槍。
當然,前麵這個民初是能夠涵蓋全部民國期間的。不管是起初的北洋政斧,還是厥後的南京政斧,對上麵各個省的節製力都相稱虧弱,天然就冇法節製眾多的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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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嚴紹彷彿有了興趣,恩斯特和剛纔的那小我都歡暢了起來。
恩斯特也是剛剛纔想到,為甚麼不把1904式毛瑟步槍拿來中國賣呢?這類步槍對於東方人來講幾近就是量身定做的,憑著毛瑟公司的牌子,說不定反而能翻開一條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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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清政斧與南京政斧和北洋政斧分歧的是,固然清政斧對各個省的節製力不竭被減弱,但起碼在辛亥反動之前還具有必然節製才氣。以是清末的槍支眾多,美滿是因為當時的清政斧履行的“核發槍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