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忘記[第3頁/共3頁]
或者,應當趕在鄭凱之前奉告素琳,祈求她的諒解?
觀光的打算就如許定下來。
好輕易重新的餬口,就如許全毀了嗎?
“這三年我也一樣接受了煎熬……”
姝婭愛的不是本身,好兄弟這般傷害本身,卻要本身負罪三年!鄭凱恨意翻湧,咬著牙說:“一句報歉也冇有,娶了素琳,跟我說句重新開端,就真的能夠重新開端了?哪有那麼輕易!你說你冇有當素琳是誰的替人,但是我明天發給你的那張合照,我和姝婭也有一張,她們兩個看起來真是一模一樣……”
“鄭凱……事情都疇昔了,三年了,已經三年了!”
因為他站在素琳身邊,隨時都能夠憑一張照片,將她從鄒銘身邊奪走。
(end)
他說:“我們去度假,都不要帶手機,好不好?”
是,他應當對勁!
鄒銘的內心“通”地一聲,但是也在那一刹時看到了綠燈。他想,這是上天為我亮起的綠燈,讓我拿回屬於我的統統……
他在樓劣等了一會兒冇有比及,打電話疇昔,說是還在路上。他步行疇昔接她。
素琳從背後抱住他,冇有說話。她猜,他必然發覺到了甚麼,也是時候,告彆那些虛幻的豪情了……
“素琳不是任何人的替人……”
“但是你們冇有說……”鄭凱呆呆地說。
“那是因為冇來得及……”
“但是找到姝婭的替人,跟她結婚,幸運得就彷彿你不是殺人凶手一樣!”
鄒銘煩惱著,懺悔著,祈求著……
彆人都那麼擔憂他,素琳哭著打電話叫救護車,鄒銘奇特本身一點也不感覺疼。他隻是望著鄭凱說:“對不起……我不該棍騙本身,又棍騙了你和姝婭……諒解我吧……”
鄭凱又問:“出事那天,她跟一個陌生號碼通過半分鐘話的話,是不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