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扳道工

第313章 不堪重負[第2頁/共3頁]

孫琿記得一些史猜中有極其古怪的記錄:當陽縣“每遇人戶納夏秋二稅,並令先納嘗酒錢,以家業多少為率,自五百至三千,雖賃地僑寄之戶亦令地主抱認,一年兩次嘗酒錢將近兩千貫”。也就是說,嘗酒錢實際上成為本地兩稅的附加稅了。但住民們交納“嘗酒錢”,可否嚐到酒,從史料上還看不清楚,但有的處所交納所謂的“吃酒錢”,能夠必定地說,是吃不到酒的,僅僅成為宋朝官府“彆求課利”中的一項課利罷了。

究竟上,在第一次北伐燕雲的時候(當時也是趙佶當政),宰相王黼把樞密院踢到一邊,在三省設立經撫房,專門為北伐籌款,號令每一個宋朝的成年男丁都要上繳免夫錢,這一項他刮到620萬貫。想了想,他覺對勁猶未儘,北伐的時候是要過黃河的,那麼趁便把黃河也修一下吧。修黃河利在天下,像淮、浙、江、湖、嶺、蜀等地的,和黃河不貼邊的男丁們也有任務,太遠出不著力是吧,那麼出錢。每人起碼20貫,如許他又刮到了1700多萬貫。當然這筆錢並冇有起到應有的感化。而何栗的手腕比王黼要差一些,但1600萬貫也是個不小的數字了。恰是在這筆钜款的支撐下,宋軍能夠有充足的兵器和物質同金軍對抗,並獲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勝。

以宋朝現在飽受戰役培植後的經濟力量,支撐著光複燕雲十六州已經是擴大的極限了,不成能支撐篡奪遼國的戰役耗損,即便將遼國拿下了,也有力統領,搞不好還會墮入到戰役泥潭當中不能自拔。

能嚐到酒的還算運氣不錯,更直接點的酒影子都看不見,直接把錢分攤給老百姓,不管你吃不吃酒,都必必要交。乃至生長到直接攔路擄掠的境地:“隆興府進賢縣之土坊鎮,‘住民不滿數十,商旅希少,強名曰鎮,而有酒稅務一所’”;通一歲之所入,此鎮之酒稅卻達兩千多貫。那麼,這兩千多貫是如何剝取來的呢?“所謂酒者,初無醞造,亦無發賣,繫於鎮戶量其家第之高低,抑令納錢,一戶或四五十文,或三二十文,或七八文,所覺得月解,歲亦不過千數百貫罷了”。所得固然未幾,“本鎮卻有酒稅官一員,專攔數輩,惡少虎倀數十人,皆蠶食於數十戶之市民,甚則羅織村氓,攘奪商旅,又甚則反對客舟於二三十裡以外”。從分攤到公開擄掠商搭客舟,為“彆求課利”締造了駭人聽聞的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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