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富裕[第1頁/共3頁]
“好!”白明光道。
“感激貴族。”楊鄴藏起這些‘殼蟲’,‘殼蟲’是他的食品。
除開用魚換來的四件獸衣,其他的都是用這個動靜換來的東西。
“我吃過了,都給你吧。”麻衣小童道。
三人一同吹氣,很快冒出一絲煙,漸漸伸展。
第一步已經完成,第二步又該如何辦。
“我們錯過了食品。”白明光痛苦地接過殼蟲。
“明天我們做甚麼?”白明光小聲地問道。
“好,明天買火種!”
“買繩索。”麻衣小童一樣很小聲。
幸虧火還冇燃燒,吹啊吹啊就重新撲滅。
魚一早就賣光了,以是麻衣小童就把東西交給商把守,本身去用飯了。
“國主為證,我不會背棄商定。”
如淺水,實在他們能夠挖個淺水出來。
白明光刹時變成狡猾的商,他曉得魚賣出後很快就會有人發明如何抓魚,要及時地把這個動靜賣出去。
“能夠奉告你,但需求一件獸衣。”
這下,白明光又有八件獸衣,明天用一件獸衣換了大尖木跟繩索。
“火種有些貴……”
麻衣小童跟白明光已經睡著,楊鄴開端思慮著下一步。
“貴族,能奉告我您是如何抓到魚的嗎?”
“冇題目……”
“遵循商定……”“感激國主!”“貴族,你能奉告我……”
期間另有低等貴族過來借火種,如是以往白明光必定會討取一些繩索,這時候風雅的讓他們利用火種。
等走完十步後,剩下的九十步,就是秘境本身走的,不再需求他插手。
“商,拋棄殼蟲,獸肉能讓你吃很多天!”
“好!”
“貴族,我能奉告您,但這需求一件獸皮衣。”
“十條一件獸衣,或者麻衣!”白明光答道,本來還想插手小尖木,但不曉得定甚麼代價,乾脆就不加。
白明光也冇體例,隻能吃殼蟲了,國主隻供應食品給本人,不能夠代取。
如麻衣,每個貴族都有麻衣。
“感激國主。”
很快,金明光被拋之腦後,趁著天還冇黑,白明光將很多小魚擺在了攤位上。
“一個火種我們能用十天。”
“這是……魚?”有低等貴族認出並上來扣問代價。
麻衣小童提著一大把的‘殼蟲’,交給了商。
但第二步,光之子不成能不在乎。
“劈裡啪啦”
並且第二步跟第三步同時實施,會引出第四步。
火點著了,白明光將半頭猛獸扔了疇昔。
“就在剛纔吃的。”
低等貴族點點頭,開端衡量著小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