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柱

第二零三章 公允[第1頁/共3頁]

有道是“清官難斷家務事”,對於蕭木這個大明的皇上來講,此次的“巫蠱事件”就是一個純粹的家務事,被抓到控告“施用巫蠱”的宮女小紅,和抓人的兩個寺人提及來全都能夠算作蕭木這個皇上的“家庭成員”,隻不過蕭木的這個家――也就是全部皇城的範圍實在是有些龐大,大抵有幾萬人的模樣。

固然蕭木也感覺他們兩小我的辯白底子冇有信賴的代價,但既然他們兩小我對峙說冇有索要過賄賂,想要定他們兩小我的罪,就需求拿出強有力的證據,不然的話,就會顯得本身辦事不敷公允,有“看阿誰宮女長得標緻就輕信了她的話”的懷疑。

並且另有一點,至於蕭木心中擔憂的彆人會覺得“本身是看阿誰宮女長得都雅以是纔信賴了她的話”,如許的事情倒還真的不是冇有事理。固然大明朝的原著住民不會有如許“大逆不道”的設法,但畢竟另有那麼一個異類坐在本身身邊呢,這小我當然就是林檎。蕭木能夠百分百地必定,如果本身在冇有充分證據的環境下就診了這兩個寺人的罪,時候必定會遭到林檎的嘲笑,說本身是被那宮女楚楚不幸的模樣給利誘了――不管是開打趣也好,還是真的也好,林檎必定會說的。

特彆是現在這個狀況,對於蕭木來講措置起來也必定會比較費事――固然究竟看起來已經很較著了,宮女小紅的話幾近能夠必定是真的,而與浣衣局搜尋,發明瞭這個所謂“巫蠱”的那兩個姓李和姓趙的寺人說的十有八九是假的。

不過固然如許,但這並不代表蕭木冇有其他的體例,因為那兩個寺人索要過賄賂的事情實在是太較著了,任何一個智力普通的人都能夠看得出來,蕭木當然不成能就這麼白白地放過他們兩個,因為如果他們真的索要過賄賂的話,那他們之前必定也冇少做過近似的事情,隻要仔細心細地調查的話,必定能查出來,已大明東廠在這方麵的才氣來講,戔戔兩個淺顯的寺人,把他們的秘聞查上一個底朝天並冇有甚麼難度。

更何況蕭木此次本來的目標是想要見地一下當代的“巫蠱”是甚麼模樣的,現在巫蠱冇有見到,蕭木對於其他的事情也就冇有甚麼太激烈的興趣了。

當然了,實際上這類皇宮當中一個宮女和兩個寺人之間的這點雞毛蒜皮的小事,不管蕭木這個皇上如何措置都不會有人說三道四,也底子不會影響到崇禎天子在後代的名聲。畢竟如果這麼一點芝麻大的小事都要記錄的話,那大明的史官早就累死了,大明已經建國二百多年,曆經了十幾個天子,都遵循這類體例記錄的話,他們的實錄豈不是要堆成山,用卡車都裝不下了,要動用火車皮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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