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井字口[第3頁/共3頁]
提及贏利,李九福兩隻眸子子都開端亮起精光,也不去理睬胳膊上的紅跡到底是甚麼東西。在前邊帶路帶著我出了病院,鑽退路邊的出租車裡說了個處所名字。
那主任開票據的時候我並冇有去重視代價,以為隻是一個查抄罷了,最多也就一兩千塊錢。現在聽李九福這麼一說,也趕快拿在手裡細心看了看,他冇有唸錯,在查抄用度那一欄清清楚楚的印著統統查抄需求的錢數總計:捌仟壹佰肆拾貳元整!
我們手裡的錢一共隻要五千,加上老叔和蘇村長給的兩千也才七千,在方纔的一圈查抄中已經花了兩錢多塊。還剩下五千,這個所謂的‘全麵查抄’就連一小我去,用度都遠遠不敷!
在路上,李九福奉告我說井字口是本地一個小型的集市,這是他和林大倉來之前就調查好了的。因為有些登山探險的設備火車上不讓照顧,以是他們隻能到本地想體例采辦。而這個叫做井字口的集市就包含了百分之九十他們所需求的各種設備和物品。
並且,這還隻是一小我的查抄用度!
換句話說,阿誰劉所長為甚麼要把白狼皮拿走?環境有兩種,要麼想用這狼皮當作偷獵的證據去告發你,要麼看出來這是張好皮子,藉著上頭的名義要私吞。我拿走了狼皮,他們就冇了證據,就算真的去告發了,也是空口無憑。並且這事都疇昔一個月了,丟了皮子也冇見他們返來詰責,可見我的判定是精確的!”
這是一家雜貨店,各種商品全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老闆是個禿頂,四十多歲穿的土裡土氣。我們出來的時候,他正坐在一把破椅子上,一邊抽著旱菸一邊當真的扣著腳丫縫裡的泥土。
瞥見李九福,老闆彷彿熟諳,從椅子上站起來抬起胳膊就要握手:“小老弟,返來了,一起上可還順利?”
我瞪了瞪眼睛,滿麵吃驚:“你……你這膽量不小啊。本來他們就思疑我們進山偷獵,你又去偷白狼皮,這不更加惹人思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