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九章 遺言[第1頁/共3頁]
這封遺言實際上是留給週二海的。
十多年前,周老太太病重的時候給沈家去過一封信,當時兵荒馬亂,信在路上擔擱了大半年纔到。
這隻是礦上不肯拿滅亡補償金的一種手腕,就是死了的另一種說法罷了。
為了讓周閱海長大今後能佩服,這兩封一樣內容的信被裝進空心鍍銀鐲子裡,沈家一封,周家一封,到時候兩封同時拿出來,讓週二海不得不信。
可又怕女兒有更好的歸宿,讓她嫁給週二海刻苦享福,就做了兩手籌辦。
現在一隻鐲子戴在沈氏手上,另一隻不曉得流落到了那裡。
這封信是讓周閱海今後照顧沈荷花的,並冇有提訂婚娶她的事,卻提了沈荷花和周閱海當年互換身份,沈荷花纔是周家真正的孩子。
眼看就要五十歲了,獨子喪命,周家兩老痛不欲生,周老太太肚子裡的孩子就成了他們獨一的希冀。
那年甘州大雨,產生大範圍的泥石流,礦井被埋,全部礦區都遭到嚴峻粉碎,礦工和家眷死傷無數,周家接到動靜,周大海一家都死在了這場災害裡。
周閱海是老來子,生他的時候周家二老都已經年過四十,為了防備沈荷花長大嫁過來他們都已經歸天,才寫了這兩封信以防萬一。
這個從中說和的人就前窪沈氏的姑姑。
此乃父母遺命,二海務必順從。不然父母在天之靈將不得安寧,必降下霹雷大火獎懲於你!”
提及為甚麼要用女兒換彆人家的兒子,還得從周大海提及。
沈荷花推著車在門口轉悠了好久,急得幾近要哭出來。
沈氏荷花是二老雙親獨一認定之周家媳婦,汝務必依約娶沈氏進門,敬之重之,聽她之言如同父母,不得有違。
如果女兒情願嫁出去,就拿出之前寫的信,今後在周家說一不二。如果她不肯意嫁給週二海,就拿出第二封信。
第二封信除了揭開兩人出身,還誇大周家二老虧欠、惦記沈荷花一輩子,用對週二海的哺育之恩勒迫他今後平生都要極力照顧沈荷花。
厥後兩個孩子都長大,沈老頭病危,兩人一籌議,感覺週二海隻是一個小木工,並冇有甚麼出息,如果沈荷花能碰到更好的人家,就不要嫁過來享福。
最後跟看門的老頭說儘好話,人家才用鼻子哼了她一聲,拿下巴指了指門邊的一排車棚。
本來籌算得好好的,來了先找週二海,讓他認下當年的娃娃親。
以是才寫了第二封信。
這是當年他們還小,周老頭和周老太太一心讓沈荷花嫁出去時寫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