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犬韜——擁治亂興衰之能 (3)[第1頁/共6頁]
武王問:“戰車和馬隊的配置以及作戰體例應當如何安排?”
武王曰:“善哉。”
這類車陣,能夠有效打擊蒙古馬隊的打擊。
太公答道:“車上軍人提拔的標準是:春秋在四十歲以下,身高七尺五寸以上;跑起來能追得上奔馳的馬,能跳上奔馳的戰車;能在戰車前後、擺佈、高低各方應戰;能執掌旗號;能拉滿八石弩,諳練地向擺佈、前後射箭。這類人稱為車軍人,不成不賜與他們優厚的報酬。”
武王問太公曰:“選車士,何如?”
武王問太公曰:“選騎士①,何如?”
①軍之羽翼:意為戰車對於軍隊來講,比如鳥的羽翼,是用來加強戰役力的。
當時明朝對佛郎機大炮甚是看重,固然多為仿造,但仿造的火炮的各種規格與服從比之原型乃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從重達千餘斤的多用重型火炮(包含要塞、野戰、戰艦)“無敵大將軍”到百餘斤的大“佛郎機”,然後再到幾十斤的“小佛郎機”,點放時可馱在頓時,美滿是當代的一種自行火炮,就連士卒手中都有幾斤重的“萬勝佛郎機銃”(配九個子銃)。如果馬隊設備子銃更是火力實足,其精銳的馬隊每人裝備六個以上的子銃,在衝鋒的時候火器輪番齊射,在疆場上的確就是輕裝的甲師。
取年四十以下,長七尺五寸以上,矯健捷疾,超絕倫等;能馳騎彀射,前後襬布,周旋進退;越溝塹,登丘陵,冒險阻,絕大澤;馳勁敵,亂大眾者,名曰武騎之士,不成不厚也。
③軍之服侍:意為馬隊如同窺伺職員一樣,是用來窺測仇敵,乘敵之隙的。
太公曰:“選車士之法:取年四十以下,長七尺五寸以上,走能逐奔馬,及馳①而乘之,前後襬布,高低周旋,能束縛旗號;力能彀八石②弩,射前後襬布,皆便習③者,名曰武車之士,不成不厚也。”
2004年6月,具有美國籃球職業聯賽史上最豪華陣容的湖人隊竟然在決賽上得勝了。他們的敵手是十四年來第一次突入總決賽的活塞隊,氣力並不強。
①及馳:能追逐上奔馳的戰車。
而後,戚繼光建了七個車營,每營設備有重車、輕車。每輛重車配火炮兩門、二十名流兵,此中正兵十名、兩名管馬、六名管炮、一名車長、一名梢公。外加十名馬隊,此中鳥銑手兼長刀手四名,兩名為藤牌手,兩名為把手,隊長、火兵各一名。
⑨車:底本作“卒”,疑誤,據《武經七書彙解》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