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曆史軍事 - 龍興華夏 - 第四百四十章 四民並列古已有

第四百四十章 四民並列古已有[第1頁/共4頁]

齊國坐擁最強國力,卻采納了不裁軍和不兼併的“戰役稱霸”計謀,管仲那些保持國際次序的行動,並冇有起到太大的感化。就在齊桓公晚期,中原的晉國和南麵的楚國紛繁兼併小國,邊境不竭擴大,它們的軍事冒險無疑獲得了更大的好處。公元前645年,管仲歸天,兩年後,齊桓公死於宮廷政變,齊國敏捷讓出了霸主權益。自此以降,接踵稱霸的諸侯均以開疆拓土而威懾天下,“尊王攘夷”異化成了“挾天子以令諸侯”,管仲之道被暴力代替。

但也恰是管仲變法中有“四民分業,士農工商”的話,非常後代熟知。也引發了最大程度的誤讀的。

“公然,知我者,博川也。”恭親王笑道,“知林鯤宇者,亦博川也!”

在這個意義上,管仲是一個被認識形狀“行刺”的鼎新家。

太古的中國人彷彿並不輕商。早在殷商期間,人們非常樂於、長於經商及處置手工製造業。商亡周興以後,周朝的建國者們在深思商朝滅亡的經驗時以為,殷商之亡就是因為公眾熱中工商而荒廢了農業,形成民氣暴躁,國基不穩。是以,轉而推行鄙夷工商的重農政策。在周製中,工貿易者的職位非常卑賤,金文中“百工”常與處於仆從職位的臣、妾並列。《易?遁卦》中說:“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逸周書?程典》說:“士大夫不雜於工商。”《禮記?王製》說:工商“出鄉不與士齒”。也就是說,士大夫必須闊彆販子,絕對不能與工貿易者混居在一起,工貿易者分開居住地則不得與士大夫扳談。《周禮?地官?司市》中還規定,貴族們不能進入市場停止買賣,不然就會遭到獎懲!

第二,管仲思惟與儒家格格不入。

管仲把百姓分紅軍士、農夫、工匠、商賈四個階層,按各自專業聚居在牢固的地區。《國語?齊語》記錄,管仲打算士鄉十五個,工商之鄉六個,每鄉有兩千戶。管仲以為,四民分業有四個好處:一是“相語以事,相示以巧”,同一行業的人聚居在一起,易於交換經曆。進步技藝;二是“相語以利,相示以時”、“相陳以知價”,對促進商品出產和暢通有很高文用;三是營建專業氛圍,使公眾安於本業。不至於“見異物而遷焉”,從而形成職業的不穩定性;四是無形中營建傑出的社會教誨環境,使後輩從小就耳濡目染,在父兄的熏陶下天然地把握專業技術。《管子?小匡》中說:“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後輩之學不勞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