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六十二章 “萬國通”的恭親王[第1頁/共4頁]
副島種臣之以是祭出了“萬國公法”這件寶貝出來,是因為他在顛末這麼長時候和總理衙門大臣們之間的打交道以後發明,這些“屬於上個世紀的人們”對於“萬國公法”這部全天下通行的國際法原則,要麼一無所知,要麼所知極少。底子冇法和日秘聞比。象上一次構和時,恭親王就曾說,他不體味“萬國公法”的大旨,並且“萬國公法”裡不包含中國。不能用“萬國公法”來套中國的真相!
“如是罪犯,遵循‘萬國公法’及同治十年所換和約,自當引渡給貴國。”出乎副島種臣和柳原前光的預感,恭親王竟然也和他們談起“萬國公法”和條約來,“如需引渡,照‘萬國公法’成例,請貴國先行出示此人犯法記錄及相乾卷宗,及貴國法司之海捕文書(通緝令),我國確認無誤以後,方可辦理。貴使如果把卷宗及文書帶來了,就請出示,我們也好為貴使辦理。”
“此次在台灣海疆遇險的四位日本百姓,貴國已經交還我國三人,另有一人滯留於貴國,我要求貴國儘快將此人交還我國。”柳原前光對恭親王說道。
要不是本身被拖了這麼久纔到北京,那裡輪獲得他們給阿誰該死的軍人辦入籍手續!
看到日本人語塞,恭親王嘲笑了一聲,說道:“隻怕此人並非如同貴使所言,是罪犯吧?”
而此時的柳原前光,卻並不象副島種臣那樣的詫異,他從剛纔恭親王說的這番話當中,已經明白了是如何回事。
“據本王所得的動靜,此人本是軍人,隻因貴國變法維新,無以安身,為求家人生存,是以逃來我國。”恭親王接著說道,“非是如貴使所言,乃是罪犯。”
聽到恭親王和文祥的答覆,副島種臣和水野遵等日本交際官員全都吃驚不已。
“願聞其詳。”副島種臣不平氣的說道。
聽到恭親王再次援引了“萬國公法”回絕了本身的要求,副島種臣的眼中儘是難以置信之色。
“這事兒說來另有些長遠呢,那是同治二年的事,英人馬格裡歸化我大清,入我大清國籍,現在金陵製造局任職,此人功勞甚多,為表對我大清忠貞不二,特取表字清臣,以示永為我大清之臣。”文祥道,“這是年初遠的事了。離得近的,便是我大清福建船政槍炮所總辦哈乞開司,本來為法蘭西國人,後敬慕天朝聖化,歸化我大清,來我大清任職多年。船政槍炮所督辦加特林,本來乃是美利堅國人,因生存困頓,來我國餬口,以其頗通機器之學,富有才調,為我國所聘,得以生存有著,後戴德入我大清國籍。這些都是現成的例子,貴使如若不信,儘可探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