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 王火坐堂(二)[第1頁/共4頁]
王火輕哼一聲,道:“元大人,據你所說,徐顯已畫押招認,那你結案不就得了,還要費事本老爺替你斷案做甚麼?”
王火一把按住,怒道:“元大人,明天是你審案還是我審案?要不然,老爺我拍屁股走人,你來審?”
“小的們,來呀,大刑服侍!”元縣令越說越怒,伸手就去竹筒中取竹簽,籌辦對徐顯動刑。
王火大怒,大力拍下驚堂木,戟指道:“我把你們兩個地痞,這是詭計相互推委,混水摸魚麼!哼,老爺我偏不吃這一套。本老爺奉告你們,若不從實招認的話,明天十足杖斃堂上,哪個也休想活著分開台懷縣衙!”
司刑衙役拱手問道:“王老爺,打多少?”
“老爺我還未審,統統都在不決之數。”王火不假辭色,底子冇顧慮到元縣令會作何想。
元縣令被嗆,有點小情感,竟冇答腔。王火一拍驚堂木,斥道:“咄!本老爺是你請來主審疑問案子的,你雖是處所官,但現在的身份不過是個陪審,本老爺問你話,為何不答?哼哼,本老爺可警告你,休要惹得爺爺我性起!”
“嗬嗬,有你這句話,那就好說了!”王火向公案下探了探身,問道,“你們二個,誰是郜大,誰是郜二?”
王火麵露諷刺,淡然道:“元大人,恐怕不是徐顯不肯交代,而是他底子就不知屍身和臟銀的下落吧?”
華捕頭展了展舌頭,出班撿起竹簽,號召兩名衙役,小跑著去了。
“嗬嗬,王老爺你有所不知啊。晉陽刺史文大人有令,凡是命案,獨一供詞之類的書證還不可,還得有屍身、凶器、臟物等物據,纔可呈報批覆。本案中,凶器就是徐顯的彎刀,但被害人董紹的屍身找不到,那五十兩臟銀也不知下落,是以冇法結案。這姓徐的,實在固執的很,就是不肯交代屍身和臟銀的下落,被打急了,就亂指一通。下官無法,才請王老爺出馬。嗬嗬。”
不過還真邪門了,或許是懾於王火的積威,或許是有求於人,總之元縣令固然被鬨了個大紅臉,卻不敢發作,小聲道:“這案子明顯白白的,還需求傳證人麼?”
晉陽刺史文陶上任後鼎新吏製,將斷案破案歸入考覈處所官吏政績的一項首要目標,並與獎金和升職掛鉤。
跪在右首的答道:“小的是郜二。”
“諾!”周書吏先站起向公案後三人躬身見禮,方坐下開端報告。
公然,郜大郜二想都冇想,幾近是異口同聲答道:“大人,小的冤枉!”
“王老爺,你這是甚麼意義?莫非是表示徐犯是冤枉的?”元縣令一臉驚奇,再加一臉不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