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事變2[第3頁/共5頁]
《四庫全書》所收古籍很多顛末竄改是儘人皆知的究竟。與清朝統治者好處相乾的明朝人的文學和汗青作品遭到大力剿除,並且殃及北宋南宋。
還是要當豪傑,哪怕隻要幾分鐘;
這個空前絕後的筆墨獄下全部滿清二百七十六年冇有一次門生活動,要曉得哪怕是第二共和國期間都有“6T_T4事件”。民國期間紛繁擾擾的門生活動更是與不到10年前死寂的滿清有著本質上的分歧。
至於乾隆年間修的《四庫全書》,就更是搞的完整,天下圖書都要進獻查抄,不但倒黴於清朝的文獻被禁燬,連前人觸及契丹、女真、蒙古、遼金元的筆墨都要停止竄改。查繳禁書竟達三千多種,十五萬多部,統共焚燬的圖書超越七十萬部,禁燬冊本與四庫所收冊本一樣多。“初下詔時,切齒於明季彆史。厥後,四庫館議,維宋人言遼金元,明人言元,其群情偏謬尤甚者,統統擬毀,……隆慶今後,至於晚明,將相獻臣所著,靡有孑遺矣”。明清之際,黃道周、張煌言、袁繼鹹、錢肅樂、顧炎武、黃宗羲、孫奇逢諸人的著作,均於例禁。厥後稍稍放寬,有些人的著作,隻要“改易違礙字句,無庸燒燬”。但對錢謙益、呂留良、屈大均、金堡以及戴名世、王錫侯、尹嘉銓諸人的作品,查禁特彆峻厲。
正在門生縮手縮腳的時候一個不曉得那裡來的聲音傳開了:
南山集》案中翰林院編修戴名世對清廷隨便竄改明朝汗青甚感氣憤,他通過拜候明朝遺老和參考筆墨質料寫了一本記錄明末汗青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書印出十年後被人告密,因為書頂用南來歲號並觸及多爾袞不軌之事,康熙帝非常大怒,下旨將戴名世淩遲正法,戴氏家屬凡男人十六歲以上者立斬,女子及十五歲以下男人,發給清朝功臣家作奴婢。同親方孝標曾供應參考質料《黔貴記事》,也和戴名世一樣定罪;戴氏本家人有職銜者,一概革去;給《南山集》作序的汪灝、方苞、王源等處斬刑;給《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剛正玉、尤雲鶚等人及其妻、子,發寧古塔放逐。由《南山集》遭到連累的有三百多人,厥後康熙帝心存不忍,改戴名世淩遲為斬刑,本來應處斬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放逐HLJ方孝標已死,但仍被髮棺戮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