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女王,我愛你

(十七)麵向幸福,春暖花開(二更)[第2頁/共2頁]

再一輪自在辯論以後,勝負已有定論。

法官問證人:“當時阿誰自稱李明男人是指定房間號?還是明白說要入住薄南風隔壁?有冇有提到過犯法懷疑人名字?”

問道:“既然是早晨,如何能看清是男人還是女人?又如何肯定是八樓?”

孩子媽媽稱,當晚十一點來鐘,兒子打完針從病院返來,路過盛開旅店時,兒子指著盛開樓喊蜘蛛俠,她順著兒子所指方向看疇昔,約莫八樓高度一個男人正從一個房間窗子裡出來向隔壁窗子攀爬。

江南還決計去街麵上問過,網上也細心查詢過,現世麵上就有這類東西,滿足一些冒險者需求愛好。江南清算出來做為證據提交,連帶凶手入住房間窗框上陳跡,一併做為證據交到法官手上。

凶手也恰是操縱了人們這類“不成為”心機,鋌而走險。

控告方不質證。

合議庭評斷以後,法庭開端宣判。

接著傳喚證人,第一個傳喚是旅店事情職員。稱當日阿誰叫做李明男人案發前一天入住盛開,房間號是他本身指定,入住時手上提了一個很大行李箱,半夜退房,是個言辭謹慎,少言男人。

質證階段出示證據,起首是案發前一日盛開旅店入住質料。

薄南風再見江南,就是再審法庭上,她雙眼敞亮,神采飽滿,流海梳上去,一絲不苟,暴露光亮額頭,額上弧線誇姣,清秀舒朗。提及話來目光諦視全場,自傲滿滿,顧眸流轉間隻覺顏彩清麗。闡述案情時語句是流利,冇有前次開庭時半點兒頹廢和挫敗。

統統證據都指向一點,案發當晚,這個叫做李明男人很可疑,呈現他身上疑點太多,表白他作案能夠性大。

當然對勁,前後兩次開庭的確彆開生麵,另有一番水月洞天,而這裡江南絕對是顛末千錘百練,心境也受過非人煎熬,如何會不對勁?!

江南體味到這一點後,當即去隔壁房間看過,窗框上幾近不異位置也有一模一樣陳跡,猜測是凶手用作攀爬附助東西形成,不然兩個房間窗子隔有一段間隔,八樓高度冇有必然幫助東西話會存極大傷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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