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女王,我愛你

(四十七)薄南風在考覈期[第2頁/共4頁]

歸去太早也冇甚麼意義了,靠椅背上不想轉動。

不想劉春玉卻反對:“不消了。我不想讓全天下都覺得他是個十惡不赦人,正因為那樣,纔不想讓他再險惡下去。”她抬眸,瞳孔內波光粼粼:“如果餬口肯對他寬大一點兒,他不會像明天這個模樣。江狀師,他冇有世人相傳那麼壞,真,彆人能夠都感覺他對我不好,究竟上我曉得他愛我。隻是不曉得要如何愛了。這些年我們餬口得實太艱苦狼狽,很多東西都被磨平磨光,連帶但願一起,後漸漸彷彿就隻剩下絕望。我們初想著一起生孩子,過日子,到老練死,卻邊這麼簡樸事都冇做到。我不生孩子,可這些年他再如何犯渾,卻從未說過怨懟話。前兩年我患上了白血病,骨髓是他給我移植。他對我再如何不好,實則從冇真想要傷害過我。統統人都能夠說他不好,但我冇有權力控告他。這輩子是我欠他。”

殺一個劉春玉對社會起不到半點兒警示感化,大民氣加談不上。王金龍是個禍害,法律卻一向拿他冇體例。後劉春玉將他殺死了,帶著毀滅本身心態,卻不是為了她本身。太多人因這一個行動獲得安寧,隻怕連那一帶治安法律職員也感覺費心很多。而這統統罪惡卻要劉春玉一個女人來揹負。那些本該保持公理法律者後成了搏鬥公理之士操刀者。江南冇說劉春玉殺人是對,便不該獲得懲辦,餬口就得有法例,她向來不否定法例存需求性。她隻是感覺這個減輕懲罰活路不該該由他們辯白狀師大張旗鼓去爭奪,而是法律本身量刑上就該考慮。但是這些該有得不到,卻要他們去爭去搶。做不好就極有能夠失之交臂,讓劉春玉活不成。這些東西見多了,會讓民氣灰意冷,有長久有力。

兩人分頭行動,江南拿好三證去看管所。

劉春玉固然一向點頭,可江南感覺她並非真主動向上。殺人償命,是一個儉樸女人原始設法和認知,她對本身已然不抱甚麼但願。

站起家去倒水:“這事我再想想。”

跟薄南風玩甚麼都好,唯獨這個喝酒要命,很難興。彆人熱忱才被變更起,他就已經醉了。

“你彆太悲觀,我去過你家那邊調查過,王金龍口碑並不好,並且他們都願出來做證,說王金龍對你長年家暴,這些科罪量刑上對你是有好處。”

江南淺淺壓下一口水。

江南也不想讓彆人以為她是個瘋子,就像亂世中無能為力人卻非要吵著當豪傑,後輪為笑柄,被人笑話成不自量力,反倒讓統統變得不成清算。她是個明智人,說甚麼話做甚麼事也會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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