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都市娛樂 - 馬來西亞的馬來人與華人及其關係研究 - 第一節 國陣與馬來人政治支配地位的進一步提升

第一節 國陣與馬來人政治支配地位的進一步提升[第1頁/共2頁]

巫統的政治安排職位厥後也曾麵對過應戰。1987年4月24日巫統停止三年一度的中心推舉,成果形成了該黨內部高層的前所未有的分裂:現任巫統主席Mahathir遭到了Tengku Razaleigh的有力應戰。推舉的成果是,Mahathir僅以43票微小多數被選,勉強保住了巫統主席和內閣輔弼職位。不但如此,在隨後產生的黨選上訴案中,以Mahathir為首的巫統還被宣判為不法的構造而遭到打消(1988年2月4日)。這迫使Mahathir帶領的巫統改換稱呼為“新巫統”(UMNO Baru,1988年2月16日建立,7月又改回“巫統”原名)。Tengku Razaleigh則組建了“四六精力黨”(1946年為巫統建立年)。此次巫統黨內危急還導致最高法院院長Tun Salleh Abas被罷免。在此次黨內鬥爭中,Mahathir充分操縱了他所節製的國度機器,才令巫統的政治安排職位得以持續保持下來。但是,在兩年後即1990年大選中,以巫統為首的國陣再次遭到了包含“四六精力黨”在內的反對黨聯盟(替陣)的應戰,馬來西亞的汗青也幾近退到了1969年大選前夕的狀況,但國陣終究還是涉險過關,保住了原有的政治安排職位。

因為獨立憲法是在特彆汗青前提上馬來人與非馬來人之間相互讓步的產品,是巫統主席Tunku Abdul Rahman和馬華公會主席陳禎祿等老一代暖和派帶領人一手促進的,這不但很早就招致了激進的馬來民族主義者的不滿,招致了一些華裔大眾如華教人士的不滿,更首要的是,跟著巫統在海內政治安排職位的穩固,反而成了束縛其統治的力量。是以,修憲就是在所不免了。還因為以巫統為代表的聯盟/國陣在結合邦議會中占有有2/3以上的多數席位,這就使得點竄憲法成了一件非常輕易的事,以是,獨立以來,馬來西亞憲法點竄的頻度是少見的,如從1958年到1985年的27年間,共修憲29次,此中1969年後修憲18次。在朝黨修憲向來都無益於穩固和保護其統治的一麵,從族群題目方麵看,修憲的成果使得馬來人的特權職位獲得了穩固,這就是把它們全數列入“敏感”題目,而不答應公開會商。

國陣在建立過程中,曾遭到馬華公會的反對,因為預感到將會減弱本身在國陣中的影響。究竟上,當民政黨成為國陣成員黨以後,馬華公會固然還是華人的最大政黨,並在國陣中居於第二大黨的位置,但是,其在馬來西亞國陣當局中已不再是唯一代表華人好處的黨。與此同時,因為成員黨的增加,以及巫統在海內政治安排職位的穩固和強化,馬華公會在國陣內與巫統還價還價的職位和才氣也再次遭到減弱。這就直接導致了,國陣建立後,馬來西亞華人的政治職位和影響也進一步被減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