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56.突然冒出來的攪局者[第2頁/共3頁]
幸虧埃利奧特是個藝術品經紀人,平時就常常會打仗到一些脾氣古怪的藝術家。曾經碰到過比陳漢還難說話的合作者,比較之下,陳漢的這點‘直率’也就冇甚麼了不起的了。
當然,讓步以後,也要為本身爭奪一點好處,因而,埃利奧特就提出了本身的獨一一個關頭要求:“……,統統事情都有的籌議。呼應的,我也有一點要求,你的作品隻能由我來賣力推行和發賣,你能承諾麼?”
“……,不,我感覺還是第二種體例更好一點。”在埃利奧特表態以後,陳漢先是沉吟了好一會兒,就在埃利奧特和詹妮弗都覺得他會承諾下來的時候,陳漢倒是搖了點頭,回絕了埃利奧特的發起。
聊得太投入了,陳漢和埃利奧特都冇有現有人來到了展位前。至於詹妮弗,人固然在那邊站著,但因為她一向都在偷聽陳漢兩人的對話,走神之下也冇有重視到就在她左手邊兩米以外站了好一會兒的這小我。
對於還冇有成名的新人藝術家來講,最為抱負的合作體例就是第一種。
想要把一個新人藝術家綁定到本身的戰車上,最好的體例莫過於近似於專屬條約普通的代理合作。彆的,也是從與詹妮弗的扳談中得知陳漢是一個正在停止全美妙光的流浪藝術家,埃利奧特就想當然的以為陳漢會比較缺錢。
隻要簽訂代理合作和談,藝術家本人便能夠完整拋開那些和創作無關的事情,滿身心的投入到藝術創作中去。恰是因為如許的好處,這類合作體例才最受新人藝術家們的愛好。
畢竟大多是新人藝術家最為頭疼的就是用飯題目,因為本身還不敷著名,作品還冇有獲得承認,他們就冇法通過出售本身的作品來調換餬口費,而要持續藝術創作的話,又需求破鈔大量的時候,讓他們冇法抽出時候去打工贏利,成果,大多數新人藝術家,都會因為平常餬口中的開消而愁眉不展,乃至,另有能夠會因為餬口的壓力而放棄藝術奇蹟。
第二種是寄售合作。也就是陳漢之前想到的那種合作體例。
埃利奧特對陳漢提出的合作體例,恰是代理合作。
“hy?”埃利奧特還真冇想到陳漢會如此挑選。
因為此種體例不須畫廊墊壓資金,風險較低。以是,在藝術品售出以後,藝術家所獲得的分紅也就常常要比前一種合作體例獲得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