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告狀[第1頁/共3頁]
林玉扣不肯定的說:“不曉得,能夠吧?也不曉得爸他還能不能受得住。他年紀大了,如果再打我怕――”
縣令勸道:“這強扭的瓜不甜,你又何必呢?”
林家悔婚,林桂祿已接受了杖刑,但是李家還要林家持續實施婚約,卜訟師仍舊以“再嫁由身”來回絕李家。兩邊誰也不肯讓步,且林桂祿已接受刑,一個罪名總不能多次受刑吧。公堂上的局麵對峙了起來。
說著她又問林玉娟:“你的心就這麼狠?眼看著你爸被打成如許你還不肯意嫁?你的知己都叫狗吃啦?”
縣令又問李俊可否接管林家這個計劃。李俊果斷不肯接管:“大人,這自古以來婚姻大事都是父母做主的,林家既然收了聘禮,寫了婚書那林家女人就是我李家的人了,門生必然要林家實施婚約。”
齊氏到了這裡,見林桂祿被打得趴在床上直“哼哼”,跳起來又要罵林玉娟。
三十板子打下來,雖不說是皮開肉綻,但是林桂祿也疼得爬不起來了。這還是林玉娟悄悄塞了銀子的原因呢,不然隻怕更慘。
縣令又問卜訟師林玉娟是不是鐵了心不嫁了。卜訟師把林玉娟的定見也傳達了。表示她對峙再嫁由身,情願退還李家聘禮,彆的再作補償,態度非常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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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令一聽大堂外被告訟師就在當即宣了出來。
縣令見一時不好判就宣佈了退堂,三天今後再審。
衙役把林桂祿帶到後,縣令大人接著鞠問:“李俊狀告你林家悔婚,你可認?”
林玉扣也很不滿林玉娟的做法,他是家中宗子,厥後又在外學藝了三年。他所接管的那些三綱五常,尊師重道,高低有彆那纔是普通的。女人家竟然主張那麼大,想乾甚麼乾甚麼,連悔婚這類事情都乾的出來,他實在是冇體例接管。
審案時大堂外有其他等候審案的,也有一幫看熱烈的。成果這事就在揚州城裡瘋傳開了。一時之間大師都紛繁會商了起來:到底是父母之命呢?還是再嫁由身?
縣令大人一聽內心有些惱他,一個大男人還讓本身的婆娘給騙了,真的是治家無方。不過鄉間愚民又能希冀他們好到那裡去呢?
縣令一聽頭大了,從律法上來講林家收了聘禮寫了婚書,這婚事就板上釘釘了。但是“初嫁從親,再嫁從身”這又是大師商定俗成的,從這方麵來講也不能就說是林玉娟錯了。
李俊端方的向縣令行了禮:“大人,門生對峙。請大人治林家悔婚之罪,彆的林家女人也應判給我李家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