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章 誰在說謊(3)[第1頁/共2頁]
唐子君這時拿出一份檔案遞交給何豔說:“大師都曉得每小我的指紋都是不一樣的。但是實在哪怕是同一小我,她的十根手指的指紋也是不不異的。這是警方供應的證據,那把刀柄上,沾的實在滿是我當事人左手的指紋,你這個又如何解釋呢?”
“何密斯此次能夠必定肯定是左手了是嗎?”
何豔:“肯定!”
剛纔實在她的重點一向在唐子君所說的事情上,底子就冇有重視到唐子君會將日期用心說錯了。
何豔語塞:“我……”
“是!”
唐子君:“你當時看到的,到底是左手還是右手?”
而此時唐子君再次向何豔開問著:“那麼4月22日那天,你看到我當事人有刀桶死了對方,叨教你看到她當時是用擺佈還是右手的呢?”
唐子君笑問:“你肯定嗎?”
唐子君這時從檔案呈給法官說:“如果前麵的那些事情算是誤導的話,那麼我想叨教一下,這個事情不曉得何密斯如何解釋?4月23日早上的七點,何密斯在去上班的路上,顛末日用品店時,從福華日用品店買了一把生果刀。”
“我冇有騙你,是你本身的證詞不敷果斷。如果你真的看到的就是右手,你就應當對峙。”然後唐子君走回到位置上,麵對法官直接說著:“法官大人,試問一小我連本身看到的到底是左手還是右手都有能夠搞混的人的證詞,我們如何能夠信賴。當然,這個也能夠歸結為對方第一次呈現在這類處所,一時的嚴峻形成這類環境也是難勉的。”
何豔必定的說著:“右手。”
“如果隻是淺顯生果刀,當然不消決計在乎。但是因為比來刀具管束比較嚴格。以是這家店的店老闆所進的這批生果刀上都會有編號,主如果便利記帳,另有製止店裡的員工會偷拿走。不過那編號因為比較小,以是平時不重視能夠不太輕易看到。按照監控錄相放大後所顯現,再加被騙天店教員的帳單上的記錄,何密斯所買的這把生果刀的編輯號就是0231。而被害人身上的那把生果刀,竟然剛好就是0231。”唐子君將相乾的檔案全數都呈上去給法官說:“不曉得如許算不算是偶合呢?”
麵對唐子君的逼迫,何豔必定道:“是左手,因為當時我比較慌亂和驚駭,以是有能夠是看錯了。現在想起來,應當是左手。”
法官點了點頭,感覺有些事理。
唐子君倒是笑說:“不美意義,何密斯,剛纔那份檔案是錯的,實在凶器上沾的滿是我當事人右手的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