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我要離婚[第2頁/共2頁]
2、不準超越早晨9點鐘不回家;
4、不準抽菸,不準喝酒,不準說臟話,不準去旅店,更不準去夜店;
穿好衣服來到內裡,開放式的餐廳桌旁,陸自衡摘了眼鏡坐在那,手上拿著一份報紙。
滿足飯飽,陸自衡翻身從床高低來,走進浴室。
冇多久,他套著浴袍重新出來,取出一根菸,行動純熟的撲滅。
冉羽驚奇,這一疊紅花花的……滿是群眾幣!這是給她的過夜費嗎?
看著小丫頭可貴一見的蠢樣,陸自衡的表情總算好了些,大發慈悲把她拉了起來,靠在浴缸邊躺好。
。
第二天,冉羽醒來的時候,窗外已經大亮,大床上也隻剩她一小我。
烤麪包,煎培根,煎蛋,牛奶……固然簡樸,冉羽卻吃的津津有味,直到或人收回抗議,“用飯時不要發作聲音。”
薄被觸感光滑,讓她認識到本身不著寸縷,猛一起身……“操!”
7、不準……
突如其來的聲音嚇得她身子一抖,忙把被子又重新裹到身上。
因為有水,倒是冇摔著,不過這麼猛一下子落水,還是把她嚇得復甦了些,她迷楞著眼睛冒死咳嗽,雙手不斷在水裡撲騰,癟著小嘴,要哭不哭……
冉羽這才發明群眾幣上麵另有一張紙。
6、不準不接電話;
冉羽哼哼一聲,端起牛奶,用心“咕嚕咕嚕”猛灌。
冉羽迷含混糊的皺皺鼻子,然後……就又睡著了。
還不等她反應過來,陸自衡曲指敲了敲桌麵,說道,“另有這個。”
冉羽握握拳,算了,先用飯!吃完飯再算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