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2頁/共3頁]
“‘和田小壯一起去深圳打過工!’這個如何聽著這麼耳熟呢?”
另有一點,“凶手”他又是通過甚麼體例,拉田守正入夥的呢?
“說說前期對田守正和陳甜甜的摸底調查環境——”要理出眉目,起首還是得從最根基的環境查起。
同時,再連絡屍檢內容:田守正體內查到的安寧成分,以及在田守正的身上,未發明侵占傷痕及捆綁傷痕來看,應當能夠確認是熟人作案。
可他又是如何挑選陳甜甜,作為作案目標的呢?難不成,是因為性?隻是一時的豪情作案?要曉得,當時對四周大眾的訪問中,住民反應,當時陳甜甜要去的較著是田守正家。這個又要如何解釋?
桌上對案發明場合彙集的生物檢材,查驗的成果顯現,無疑是從技術層麵上再一次的證瞭然,在兩起案件產生時,都有第三人,也就是“真凶”的存在,DNA屬於一個奧秘的第三人。
“嘿,我說,你說那麼多話,你嘴不嫌煩,我的耳朵可聽出老繭了。誒哎,我說你走那麼快乾嗎,不開案件會商會了?”
隻見窺伺員梁駱渠捎了捎頭,彷彿俄然之間又想了甚麼似的,猛地一拍腦袋,道:“如果這麼提及來,這田守正的父親田二牛的環境,還和陳甜甜的父親挺像。不但一家人就住在,田小壯他們同一個院子裡。田二牛,當初彷彿也一起跟著田小壯他們,去打過工。”
如果上述這所謂的共同點建立的話,那是不是意味著——
一個作為帝都大學的外語係大門生,一個是晉寧超市的物流鏈上的淺顯員工的兩名被害者,除了那“網上的交集”外,彷彿兩人在餬口中,是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存在。冇有交集的兩人都熟諳的“熟人”,又會是誰呢?
“實在,你們有冇有想過,為甚麼兩次屍身,都會呈現在田家村的廢屋內?第一次,能夠說是偶合,那第二次呢?”就在集會室內的世人,思路紛繁的時候,倒是蕭弇搶先開了腔:“還是說,這田家村所謂的‘廢屋’對這凶手來講,有甚麼特彆的意義?”
俄然突入集會室的賀景寧,所帶來的這一席話,無疑讓在坐的窺伺員,特彆是前一刻,還抱著與蕭弇不異的設法者,吃了一顆放心丸。
說著話,賀景寧就將手中的質料甩在了孟非玨麵前的桌麵上,人倒是一刻不斷地往集會室的門外走了疇昔:“我說,你們一個個的都給我少抽點菸,這都趕上熏蚊子了。不過,話又說返來,就現在室內這濃度,估計等下蚊子還冇開熏,這煙霧報警器倒先要熏開了。不想洗冷水澡的都給我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