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將剽竊進行到底[第1頁/共3頁]
以是說,一名優良的文學家或許不是一名優良的翻譯家,可一名優良的翻譯家必然是一名優良的文學家。
風俗老是很難竄改。
這就是文學的魅力,能夠讓人檢驗本身。
作者用孩子般的目光,透射出成人的空虛和愚妄,用天真的說話寫出了人類的孤傲和孤單,以及那冇有根底隨風騷浪的生命。
天啊!
在衝動過後,林子軒沉著下來。
何況翻譯這類活可不是誰都能做的,不但要具有深厚的文明功底,還要對本國的餬口民風瞭如指掌,不然就會落空原作的神韻。
“人並不是生來要給打敗的,你儘能夠把它毀滅掉,可就是打不敗他。”
對於風俗於用電腦打字的人來講,用手寫繁體字,無疑是一種折磨,看來想要抄襲名著也不是那麼輕易的事情。
這算什⊥≧,麼事啊,他看的中文版本身就是英文翻譯過來的,現在倒好,還要再翻譯歸去。
而穿越來的林子軒對英文更是不精通。
林子軒還找到了《麥田裡的守望者》,可麵對十幾萬字的事情量,他隻能臨時放棄。
他的確看過很多本國名著,可有些名著年代過於長遠,早就出版過了,像是《簡愛》和《福爾摩斯探案集》之類的。
小說中的言辭講究簡練美好,需求的詞彙量太多,他冇法勝任。
林子軒不由得收回一陣哀嚎。
歸正他也籌辦分開美國了,他深切的感遭到隻要返國纔有生長前程。
看到了《小王子》,林子軒自我深思了一下。
用打字機也隻能打出英文來,想要把小說寫出來,隻能用手寫,並且還必須是繁體字。
這是一名法國人在1942年創作的童話故事,仆人公是一名來自外星的小王子,故事報告了小王子在來到地球之前經曆的各種冒險。
林子軒給本身打氣,在稿紙上寫下了《白叟與海》幾個字,這篇天下級的名著提早幾十年呈現在了這個天下上。
既然做出了決定,有了著名和贏利的動力,林子軒繁忙起來。
這一點最為致命。
他洗漱了一番,出門到一家中餐館吃了一頓豐厚的午餐,回到公寓,籌辦大乾一場。
簡樸的清算了房間,養足了精力,林子軒坐到書桌前,拿起了鋼筆,看著稿紙,又是一陣無語。
倘使由他來生搬硬套,查字典翻譯的話,那終究的成果就是把名著毀掉。
他需求找一些篇幅較短的名著,如許不管是手寫還是翻譯都會簡樸的多。
繁體字!
幸虧他有著半宅男的性子,不感覺窩在房間裡有甚麼不好,也不會感覺孤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