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戀

34心眼[第2頁/共4頁]

現在七年疇昔,我最好的朋友是趙黎,他躺在病院裡。

我本來號碼全數棄置不消,連郵箱都換過,但畢竟是在圈裡混過的人,總有些動靜渠道,我也曉得,現在景家和趙家完整翻臉了。景家不曉得是感覺虧欠了莫延還是甚麼,竟然冇有把莫延交出來,還護著在家裡,連齊楚,也從上麵新派了個經紀人下來跟著。

“趙黎是我朋友,我如何不能在這裡?”我反問她。

我考慮再三,礙於他親爸在場,再者他又是傷員,以是忍住冇揍他。

可惜,那人是個傻逼。

我如何美意義奉告他,我在籌辦等趙黎醒了,嫌棄病院食品的時候,偷偷從內裡帶東西出去給他吃。

十點,淩藍秋返來病院。

在病院呆了兩天,把四周的館子研討一遍,找了幾家好吃的,記在本子上,秦裕問我:“肖先生,你在記甚麼?”

她說:“肖林,我真不想和你當敵手。”

“笑甚麼?肯不肯,一句話。”她極力引我中計:“這件事以後,齊楚和莫延必定要分,你信不信,到時候你再歸去給齊楚當經紀人……”

半周以後,鑒於小地痞和趙易吵架的音量有明顯上升,大夫大手一揮,小地痞轉淺顯病房。

她意興闌珊站了起來,穿戴絲襪,在地上走了兩步,把鞋子撿了起來,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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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從冇對我黑過臉。

統共另有半個月的戲,趙易竟然不找人接辦,本身一個動輒拍上億製作大片的大導演,接著趙黎的進度開端拍,我被他的決定嚇了一跳,他一臉淡定:“阿南不喜好彆人碰他的戲。”

我住進病院第三天,趙黎醒了。

我最喜好的人是齊楚,我方纔和他分裂。我最大的慾望,是把他喜好的人,送進牢房。

“你和齊楚翻臉了?”

作者有話要說:李許的實體書正在預售,妖孽實體書在二刷,啦啦啦啦。

小地痞身上被砍七刀,鬨騰一會又睡疇昔,睡前“遺言”要我歸去,趙易被他氣得七竅生煙,隻當他是說胡話。

“聽著,如果你想裝失憶的話,我奉告你,等你傷好你就曉得錯了……”

我有去探視過一次趙黎,穿戴無菌衣出來。實在是趙易念子心切,每天趴在門口玻璃上看,總感覺他兒子要出甚麼不測。以是出來探視,順帶著連我也帶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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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藍秋歎了一口氣。

就在明天,我還覺得我們能善始善終。

趙黎竟然看也不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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