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允諾[第1頁/共3頁]
“我明白。我與大哥初遇晉王,他便扮做一個紈絝後輩。”崔可茵坦誠道:“他處境艱钜,一舉一動皆受諦視,實是不易。”
崔振端說完,由丫環服侍換了衣裳,過來梧桐院,見了張老太太,道:“侄兒這幾天細細察看,晉王待人和藹,並無倨傲嬌縱之色。”
崔可茵忙寫了一封信給留在清河的二等丫環虎魄,用崔振翊的名貼,通過驛站送了疇昔。
每天回府,不管多晚,崔振竣和崔慕冬都會把當天產生的事事無大小稟報一番,由張老夫人判定周恒的為人。
墨玉一頭霧水地退下。
不管嫁到誰家,以崔可茵的身份隻能是正妻,遲早是要管家理事的,她若袖手不管,少不得落個“不顧手足”的罵名。
你不說,張老夫人又如何曉得你中意人家呢?
崔可茵從春山居回到花月軒,周恒送的小廝明月已候在那兒,一見崔可茵便把信呈上。
信裡隻廖廖兩句,說他去清河,讓她放寬解。
端大太太見丈夫不歡暢,不敢再說,隻小聲嘀咕道:“她是出嫁女,又如何會危及我們?”
本朝律法規定,孃家開罪,罪不及出嫁女;一樣的,夫家開罪,孃家也不會受涉及。除非謀逆。
張老夫人青年喪夫,中年喪子,甚麼事冇有經曆過?她雖是女子,目光看得卻遠,崔振翊的擔憂不是冇有事理,可事在報酬,誰能必定晉王命不悠長?再說,他也不是早夭之相。
分開時,端大太太臉上的神情非常古怪。
周恒的身份擺在那兒,再隨和,崔家也隻會感覺他夷易近人。何況聖旨已下,絕無能夠變動,他原不必親赴清河,求張老夫人允婚。他做的統統,在張老夫人看來,隻要一種能夠,那就是他真的對崔可茵動心。
周恒解纜回都城的同時,虎魄的複書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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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花月軒的路上,崔可茵卻在心中默算周恒的歸期,也不知他可會縱馬急馳,一氣兒往都城奔?
墨玉不解,道:“但是蜜斯並冇有寫信跟老夫人說一聲。”
薑氏便歎了口氣,道:“你彆怪你大伯父,他也是為你好。”
端大太太抽暇回了一趟孃家,臨安郡王也於同一天回孃家,兩族姐妹在房中說了半天話。
崔可茵應了,自此每天早上跟在薑氏身邊,聽管事嬤嬤稟報,本日買魚花多少錢,買肉花多少錢,或是哪兒的菜要新奇些,一斤多了一文錢,諸如此類。
薑氏很安撫:“你明白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