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 毛瑟槍[第2頁/共4頁]
畢懋康等人不成能明白毛瑟是甚麼意義,鄭勳睿是明白的,他是穿越之人,有關槍械方麵的統統隻是,都是抄襲的,要說內心還是有著必然慚愧心機的,故而在槍支的定名上麵,他不想標新創新,還是利用毛瑟槍的名字。
滑輪扭轉的聲音清楚可見,槍彈在爆炸聲中飛出了槍口,朝著靶心而去。
鄭勳睿是帶著笑容分開仗器局的,他已經看到了光亮的將來。(未完待續。)
鄭勳睿底子不在乎,他是穿越之人,很清楚科研需求破鈔的財帛,很多時候這方麵的耗損就是無底洞,普通人底子冇法接受的,也恰是因為鄭家軍緝獲了很多的財帛,鄭勳睿才勇於大膽的搬家火器局的。
畢懋康等人聽的目瞪口呆,特彆是第三個發起,將撞錘竄改成撞針,固然說難度很大,畢竟撞錘能夠敲中的麵積是很大的,撞針擊中的麵積很小,這就要求齒輪等零件的精度要更高,但是如果撞針能夠擊中底火,那產生的撞擊力是龐大的,如許就能夠包管絕大部分的槍彈,都能夠順利發射出去。
“薄大人,不消嚴峻,常日裡是如何實驗的,就遵循那樣的感受來。”
現在是崇禎十年,不過是1637年,也就是說,因為鄭勳睿的穿越,第一支真正意義上的步槍,提早兩百年呈現了,當然缺點也是較著存在的,起首是冇有鋼鐵,隻能夠用精鐵代替,固然說精鐵與鋼鐵的硬度和密度的辨彆不是很大,但是本錢高出了太多。並且在槍管的散熱方麵,也是有著很多優勢的。
麵帶淺笑的鄭勳睿微微點頭。
槍身有些重,發射場早就支好了架子,槍支放在發射架上麵,如許發射起來,準度要強很多的,鄭勳睿拿起槍支的時候,就較著感遭到,槍支的重量起碼達到了二十斤,如許的重量,想著讓將士手持槍支發射,能夠性不是很大。
畢懋康等人有些發懵,不過他們都是非常仔諦聽鄭勳睿的話語。
“畢大人,無妨放慢一些腳步,新研製出來的槍支,能力的確是很大的,但其存在的題目也是較著的,起首需求申明的是,能夠在如此短的時候以內,研製出來新型的槍支,已經非常不簡樸了,你們的研製,恐怕要竄改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