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書中自有顏如玉[第1頁/共3頁]
這時國振說道:“我這方形陣也不可,中間的人也是半天冇打,到了前麵纔打上的。”
到最後隻要三小我冇寫對,萬華交代他們回家後把寫錯的字抄一百遍。
萬華教他們的是簡體字,不錯,是簡體字,啟事很簡樸,繁體字萬華也寫不出多少,再加上實在簡體字自古就有,隻是被稱為“俗體字”,不被支流文人推許,不被推許的啟事有很多,此中兩個啟事一是繁體字謄寫出來非常的高上大,要換簡體字寫就顯的氣勢不敷了。
說著萬華在木板上寫上了“人,之,初”三個字,因而讓大師照著寫。
因而世榮和萬強扔下國振他們不管,又跑到去打林繁華他們了。
等大師寫完後,萬華就教道:“人,就是我們常說的“你這小我”,好人好人,此人就這麼寫,之,就是之乎者也的之,之前以後的之,初就是開端的意義,本來的意義,比如說想當初我如何如何樣,就是我本來如何如何樣的意義,都明白了嗎?”
二是支流文人對知識的把持認識,畢竟繁體字筆劃多,學起來比較吃力,這就將不曉得多少人給排擠去了,文人的職位相對也就高了,如果推許簡體字,認字的人不知要多出多少!如果大家都認字,那大家都是文人了!文人另有存在感嗎?
“明白了。”
“很好,你們都先寫上十遍,字要多寫,寫的多了,意義天然就明白了,不是有句話說的好嗎?書讀百遍,其義自現,寫也一樣。”萬華又說道。
吃完晚餐後,遵還是例,萬華對他們開端了一個時候的識字教誨,站在一塊木板前,萬華說道:“明天我們回顧一下前幾天學的字,從一到十,然後是百,千,萬,這十三個字,你們全給我寫出來,哪個字寫不出來,你們抄一百遍。”
這些人說了半天,大抵意義差未幾,那就是很多人半天都冇打,在那打的人又累個半死。
說到這裡,萬華不由得想起了本身之前的老婆,她還好嗎?她過得如何樣?又想起了本身的父母,本身的孩子,他們都過得好嗎?萬華不由的流下了眼淚。
世人又是打了大抵一炷香的時候,到最後隻剩下國振和林虎兩人還活著。
世榮第一個寫完,全數寫對了,萬華點點頭,很好,因而讓他先複習一下。不久萬強也寫完了,很好,全對。
“世榮啊,我這裡頂不住了。”萬勇叫道。
說著萬華帶著世榮國振他們十個伍長來到了房間裡,而後對他們說道:“好了,都說說有甚麼心得,總結下經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