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之成王敗寇

第六十八章 私了[第2頁/共4頁]

“吳氏家屬吳帆徽,表字謙玨,見過賀大人。”

時候轉眼到了七月中旬,就在案子墮入到僵局的時候,賀氏家屬的舉人、鴻臚寺主薄賀方魁俄然回到了米脂縣。

吳慶超還籌辦從家裡拿出來一些銀子,讓吳帆徽帶上,吳帆徽冇有同意,前次的二十兩銀子,他返來就交給吳慶超了,此次帶著一百兩的白銀,另有十三兩黃金,如何都夠用了。

一共是一百兩銀子,這些銀子是讓吳帆徽帶到西安府城去的,如果通過了院試,吳帆徽就有了功名,需求交友一些乾係,也要在西安府城逗留一段時候,這都是需求銀子的,至於說貢獻的事件,送給學道十兩銀子充足了。

管家臨走的時候,還奉告吳帆徽,吳慶雄拿出來兩百兩白銀,就連老爺都感遭到吃驚,不過是馬鞍山村的裡正,如何能夠拿出來如此多的銀子,並且吳慶雄必定還留有一些銀子,至於說王振貴,也想拿出來銀子,可老爺不要。

這些傳聞早就遍及全縣,乃至都傳到部分村鎮了,間隔縣城比來的十裡鋪鎮,一樣傳的沸沸揚揚,要曉得十裡鋪鎮是全線村鎮當中最為富庶的處所,超越了桃花鎮,當然桃花鎮的傳聞也是非常多的,畢竟這裡曾經與吳氏家屬有著最為密切的聯絡。

管家扣問吳帆徽,如此決定如何。

“耳聞不如一見,不愧是縣試案首、府試案首,提及來我與吳兄乃是平輩之人,也是你的長輩了,本日見到你,也應當有些慶祝的。”

“不消客氣,這是應當的,都是本縣之人,我但願你能夠院試高中,來歲的鄉試,更是榜上馳名,到時候我在都城等著你的好動靜啊。”

知縣大人當真了,局勢朝著對賀氏家屬倒黴的方向生長。

當然虧損的就是王振貴和吳慶雄了,不過誰讓他們做出來那些事情呢。

不過這一次知縣大人的態度不一樣了,非常當真的審理這起案件,並且扣問賀泯宣的語氣也很不客氣,作為受害者的縣試案首和府試案首的吳帆徽,並冇有到官府,而是其父親吳慶超代為插手官司,畢竟吳帆徽頓時就要插手院試了,不成能用心的。

吳帆徽已經做好了統統的籌辦,七月下旬他就要從縣城解纜,米脂縣城間隔西安府城一千二百餘裡地,路上起碼需求二十天以上的時候,以是吳帆徽必須早些解纜,爭奪在八月中旬到達西安府城,做好籌辦,放心插手院試。

王振貴被押入縣衙大牢的時候,其家人哭著跑到賀氏家屬去,誰曉得連門都冇有出來,就被賀氏家屬的下人給打走了,走投無路的家人來到了吳氏家屬,跪在府邸內裡討情,吳氏家屬的族長吳緬清親身出麵,扶起了王振貴的家人,至於說最後是如何說的,世人不成能曉得,但這件事情,在縣裡激發了再一次的波瀾,很多人開端暗裡裡群情賀氏家屬,其做法過分度了,底子冇有情麵味,不配為米脂縣的第一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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