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打包[第1頁/共4頁]
在南直大街,有好幾家酒樓和堆棧,快到大街絕頂的時候,竟然有一家名為“怡紅院”的青樓。這裡是縣城最熱烈的處所,不時有人從酒樓和堆棧進收支出,時候已近中午,恰是酒樓買賣最好的時候。
“帆徽,不要在路邊小吃攤吃東西,你頓時就要進入書院讀書了,這路邊小吃攤,不是你應當來的處所,酒樓和堆棧代價是貴了一些,但這都是身份的表現。”
明王朝對百姓的辦理是非常嚴格的,出門冇有路引,會被當作罪犯抓進大牢,以是老百姓非常端方,待在本鄉本土,老誠懇實餬口,好多人一輩子都不會出門,免得惹上費事。
不到一刻鐘的時候,飯菜全數上桌,看上去色彩不錯。
對於穿著襤褸的百姓就不一樣了,軍士的態度非常生硬,言語略微不好,就要脫手經驗,還時不時欺詐,這就印證了某句話:不幸之人必有可愛之處。
結賬的時候,伴計開端了報價。
崇禎元年八月十六,穿越兩個月的吳帆徽,第一次分開馬鞍山村,跟從父親吳慶超來到米脂縣城。
從馬鞍山村到縣城,沿著官道快步行走,一個多時候就到了縣城的南門。
還冇有進入堆棧,門口就有伴計號召了,伴計的臉上帶著淺笑,忙不迭的迎候,那種熱忱的態度,讓你不出來用飯都不美意義。
“帆徽,我們找一家堆棧用飯。”
那裡有彈壓,那裡就有抵擋,官府對流民無情的彈壓,如同抱薪救火,加快了農夫暴動的法度,也促使大量的流民插手到暴動的步隊當中。
看來吳帆徽需求適應的處所另有很多。
最為較著的標示,是前去縣城的官道,呈現了小範圍的流民。
吳帆徽和父親進入城門很輕易,兵士看了看路引,甚麼都冇有說,揮揮手放行。
老子勸兒子喝酒,何況兒子還冇有成年,幾百年以後不成能呈現。
倒出來的酒,帶著淡淡的黃色,吳帆徽曉得,這是用米脂小米熬製的白酒。
吳慶超扭頭看了看吳帆徽,冇有開口說話。
“伴計,將鹵肉和麥餅裝上,我們路上吃。”
“帆徽,男人就要喝酒,但不能夠好酒貪酒,明天我陪著你喝。”
縣城也有東直大街、南直大街和北直大街,可大街兩邊的房屋讓人不忍心多看一眼,破襤褸爛不說,還灰頭垢麵的,沿街也有商店,但多數是米鋪麵鋪之類,偶爾能夠發明一家發賣茶葉、陶瓷或者是絲綢的店鋪,最為氣度的商店,就是出售食鹽的店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