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被火焰彈燒壞的皮膚!按軍功多少,戰後發賞[第3頁/共3頁]
發放賦稅的挨次,和明軍淺顯的從第一等往第三等發的常例分歧,而是遵循從第三比落第二等再到第一等的挨次發的。
“第二等,是本次參戰圍殲仇敵精騎的,每人賞錢兩吊,糧食兩石。”
“第一等,是本次參戰最英勇的突擊隊。每人賞錢一兩,糧食十石!”
陣亡撫卹也定了:
比如,什長就比淺顯士卒餉銀高百分之五,百戶就比淺顯士卒高百分之十。
淺顯士卒以上,每一個大級彆,遵循百分之十的標準上浮;每一個小級彆遵循百分之五的標準上浮。
“勞有所得,戰有所獲!此次出戰的同袍,根據出戰著力多少,分為三等。”
即便是隔著三層盔甲和幾層衣服,他的皮膚還是被燙傷了。
朱玉階昨日和吳紹唐、吳少勳等人商討了嘉山衛士卒的軍餉和撫卹金的發放標準。
“不就是死戰不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