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賊2

第五章 典史募兵[第1頁/共4頁]

“典史大人,炸膛的題目我已經處理了,要不要看看改進後的火銃如何射擊?”

“火銃服從大抵相稱於箭矢,如無步兵共同恐怕難以獨當一麵……”

“縣庫裡的火槍為甚麼不拿出來設備民壯?這東西可要比刀槍短長很多啊。”

魯之藩墮入沉默當中,所需火銃數量雖多,但隻要肯去弄總能弄到,最大的困難地點倒是人。身為典史的魯之藩對高陽縣人丁瞭然於胸,高陽縣登記在冊的百姓8274戶共49442口,此中男丁27261口,曆經數次大災實有之數能達到十之六七就不錯了。何況還要修牆,高陽民力豈不是用儘了?想及此處不由盜汗淋漓,再看李信一臉的等候,目光如火,可這等奧妙豈是隨便泄漏的。

魯典史終究明白,李信繞瞭如此大一個圈子,這纔是他要講的重點。本來李信籌算的是,先將魯典史壓服,再由他去壓服孫承宗和雷縣令,但卻不曉得本身不但找對了人,並且麵前這小我就有才氣達成他的慾望。

“返來了,此人祖上都是馬戶,厥後從了鬍匪,實在冇甚麼起眼的處所。”

“明天連夜調集的民壯,都是家裡被韃子禍害過的,六百之數。現在本官正式委任你為民壯教習,按你說的戰略給本官練出一支虎狼之師來。”

“火槍隊?”

典史一職本來隻是辦理訪拿、囚獄的小吏,但高陽縣是小縣,不設縣丞、主簿,便由典史兼管其職。以是魯之藩這個典史固然不入流卻在高陽縣具有很大的權力,大抵上相稱於李信宿世的常務副縣長兼當局辦公室主任、公安局長以及一些雜七雜八的局長。再趕上個避禍唯恐不及的雷縣令,很多事隻要獲得本城士紳的諒解與支撐,魯典史便可一言而決。

氛圍中滿盈著火藥燃燒後殘留的濃烈硫磺味,魯典史揮揮手試圖遣散環抱在身周的白煙,李信這十槍打的貳心驚肉跳,恐怕一不謹慎炸了膛,將其炸傷,他是親目睹過幾個兵士民壯接連炸膛受傷的慘狀,所幸這傢夥安然無恙,總算長舒一口氣。

實在,明軍器銃常常炸膛固然有製造質量的身分,更大的啟事還是操縱題目,因為明末期間明軍戰役本質急劇降落,在利用火器的時候一味多裝藥,使得爆炸時產生的壓力遠超越槍管的抗壓才氣,炸膛也就不成製止了。以是,減小炸膛的概率,在質量改進以外,更首要的是製定出一整套簡樸易行的利用標準。

“你來看了便知。”

“需求多少纔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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