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第1頁/共4頁]
是故子墨子曰:凡使民尚同者,愛民不疾,民無可使。日:必疾愛而使之,致信而持之。繁華以道其前,明罰以率厥後。為政若此,唯欲毋與我同,將不成得也。
尚同下
#2《閒詁》雲:『所』下據下文當有『以』字。
#25『士』上王念孫據各篇補『上』字。
家既已治,國之道儘此已邪,則未也。天下#16為家數也甚多,此皆是其家而非人之家,是以厚者有亂,而薄者有爭。故又使家君總其家之#17,以尚同於國君。國君亦為發憲布令於國之眾,曰:若見愛利國者必以告,若見惡賊國者亦必以告。若見愛利國以告者,亦猶愛利國者也。上得且賞之,眾聞則譽之。若見惡賊國不以告者,亦猶惡賊國者也。上得且罰之,眾聞則非之。是以禍#18若國之人,皆欲得其長上之賞譽,避其毀罰。是以民見善者言之,見不善者言之;國君得善人而賞之,得暴人而罰之。善人賞而暴人罰,則國必治矣。然計若國之以是治者,何也?唯能以尚同一義為政故也。
今此何為人上而不能治其下,為人下而不能事其上?則是高低相賤#11也。何故以然?則義分歧也。若苟義分歧者有黨,上以若報酬善,將毀#12之,若人唯使得上之賞,而辟百姓之毀,是覺得善者必未可使勸,見有賞也,上以若報酬暴,將罰之,若人唯使得上之罰,而懷百姓之譽。是覺得暴者,必未可使沮,見有罰也。故計上之賞譽,不敷以懲惡,計其毀罰,不敷以沮暴。此何故以然#13?則欲同一天下之義,將何如可?故子墨子言曰:然胡不賞使家君試用家君發憲布令其家,曰:若見愛利家者必以告,若見惡賊家者亦必以告。若見愛利家以告,亦猶愛利家者也,上得且賞之,眾聞則譽之。若見惡賊家不以告,亦猶惡賊家者也,上得且罰之,眾聞則非之。是以禍#14若家之人,皆欲得其長上之賞譽,辟其毀罰。是以善言之#15,家君得善人而賞之,得暴人而罰之。善人之賞,而暴人之罰、則家必治矣。然・計若家之以是治者,何也?唯以尚同一義為政故也。
#11『賤』王念孫校作『賊』,是也。
#3『其』上《閒詁》、《校注》據王念孫說補『鄉長治一三字。
故古者賢人之以是濟事勝利,垂名於後代者,無他故異物焉,曰:唯能以尚同為政者也。是以先王之書《周頌》之道之曰:載來見彼王,求厥章。則此語古者國君諸侯之以春秋來朝聘天子之廷,受天子之嚴教。退而治國,政之所加,莫敢不賓。當此之時,本無有敢紛天子之教者。《詩》曰:我馬維駱,六轡沃若。載馳載驅,周爰谘度。又曰:我馬維麒,六轡若絲。載馳載驅,周爰谘謀,即此語也。古者國君諸侯之聞見善與不善也,皆馳驅以告天子,是以賞當賢,罰當暴,不殺不辜,不失有罪,則此尚同之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