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 電影大亨邵逸夫(二)[第1頁/共3頁]
邵氏旗下的電影公司早在10年前就停業了,名下的電視劇拍攝團隊起碼有一半的時候都是賴在橫店影視城不返來了。昔日繁華的邵氏影城,隻剩下一堆古宅古堡古城小鎮等等、以及一堆襤褸的影視道具等等,除非出钜額重新打造,不然隻能便宜出租,拍攝些殭屍片、鬼片、時裝片等等,拚集著用吧!
併購,說白了,就是具有劃一股分的合股人!
邵逸夫畢竟年紀大了,被烏西強壓之下,俄然有些眩暈了;方逸華趕緊取出降壓藥給老伴服下,伉儷倆相互對視了一眼,都看明白了相互的情意。
合作,才氣共贏啊!
不管邵氏是否承諾,是否反對,烏西都能夠力保陳小刀這個“知名小卒”,成為TVB的二把手。
在97年以後,香港迴歸了,電影公司都一窩蜂的跑到本地去取景了、去投資了、去註冊公司了,誰在理睬邵氏?!最讓人頭痛的是,天王天後等明星不滿TVB的霸王條目,已經紛繁解約,本身建立小我電影公司了。
至於TVB個人的股權佈局,非常簡樸;此中邵氏家屬掌控26%的記名股分,香港當局掌控26%的記名股分,彆的48%都是無記名股票,能夠在股市上自在買賣!
目前,邵逸夫已經和向老闆眉來眼去,籌辦在新界的將軍澳產業村,建立一個小型的香港電影城,而邵氏影城(淨水灣地盤),咳咳,一旦找到賣主,隨時能夠申請停業!
TVB個人如此,英皇個人也是如此!
一旦外資收買了邵氏家屬手中26%的股分,香港當局仍然持有26%的劃一股分,便能夠根據TVB上市和談的條目,優先具有辦理大權;外資隻能拿到財務監督權和部分資產的分擔權,仍然冇法掌控相稱首要的“香港話語權”。
李嘉誠的小我資產固然是邵氏的N倍,但是他本身已經是把持了香港的多個行業,一旦參與傳媒文娛行業,掌控了相稱首要的“話語權”,香港就會竄改成“李氏王國”了,立法會和特首等等都會成為傀儡,這個是政治題目了,絕對是很多人不肯意看到的事情。邵逸夫是反李行動的“領頭羊”,何嘗不是“出頭鳥”呢?!
話歸正題。
“六嬸”方逸華長歎了一口氣,站了出來,說道:“腓特烈先生,你贏了!我們能夠考慮出售13%的TVB股分,以及一半的淨水灣地盤,你給個報價吧!”
看清楚,永久利用權和貿易承租是兩個觀點;而淨水灣地盤和邵氏影城是兩處資產,能夠拆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