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chapter27蜜月旅行[第1頁/共4頁]
蜜月觀光,總被言情小說描畫成最甜美、最浪漫的一段光陰。
“是不是你老闆冇給你假?冇乾係,我們能夠等暑假再去……”
我去!又睡覺!
“砵蘭街和東京新宿的歌舞伎町一樣,環球聞名。”
煩人好久無語。
“好!你去查查攻略,我去預訂機票……”他想了想,又叫住我,“算了,我們還是報個觀光團吧,免得我一眼冇留意,你走丟了。”
“蜜月?哥哥,我們結婚七年了。”
“呃?”聽起來確切很成心義,“你要給我買甚麼?”
這話我愛聽。
中午回家,我耷拉著腦袋返來:“奉告你個壞動靜。”
轉眼,我們結婚已經七年。
我從上到下細心看看他,本來他“優”的還是挺較著的,曉得貫穿力還能夠!
砵蘭街已不再是當年的砵蘭街,香港也彷彿一個遲暮的白叟,繁華不再,但我仍然愛著這個都會,愛它那份昔日的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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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說……”
新婚第一天,我激烈要求:“我要去度蜜月!”
磚家說:愛情或婚姻到了第七年也會因為平平,有趣,倦怠,而麵對一次危急磨練。
煩人說:“好,你想去甚麼處所度蜜月?”
一探聽才曉得,環境文雅的包廂起碼要幾十萬的籌馬,我們那點籌馬隻夠在大廳玩玩骰子。
我和煩人從日本返來,我第一時候拖著煩人去辦港澳通行證,誰知煩人又各種繁忙,路程一拖再拖,直拖到港澳通行證過期了……
我把言情小說翻出來求證了一遍,我還真的是這麼寫的,我當時是腦筋進水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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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來了,瞥見的卻隻要那些走馬觀花的旅客……
專家說:人的細胞均勻七年會完成一次團體的新陳代謝。
“誰說蜜月必須是新婚!我們結婚七十年,也還是每天是蜜月?”
“真的,瘦得特彆較著。”
“你就不能承認是你本身懶,不喜好找路?”
一番爭辯後,我義正言辭說:“不是說好了蜜月觀光,不看風景,我們出來乾嗎?!”
……
隻因為《與狼共枕》中的韓濯晨和安以風曾經日日廝混在這條街上。
“你應當珍惜本身的身材,儘量彆太累了,還要多吃點東西。哦,對了,我傳聞廟街的大排檔很有特性,我帶你去吃吧。”
“但是,我們剛剛纔吃完午餐啊!”
“你不是很想要個鑽戒麼?”
“的確是好時候,以是我正在持倉張望,選了其他的好股,立馬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