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四朵金花[第1頁/共3頁]
經紀人的首要感化是甚麼?一言以蔽之,就是贏利,幫忙藝人贏利,然後拿提成本身贏利。藝人與經紀人就像一根藤上的螞蚱,相互的但願就是“他好我也好”。
不吝代價拓展市場,這是做一個經紀人最起碼應當儘的職責。不過看似輕易,做起來卻相稱辛苦。
第二位也是香港陳舒芬密斯,旗下藝人最著名的有張果榮、梅燕芳、張雪友等。
第四位是柴誌萍密斯,投資拍攝過《流星花圃》、《烈愛傷痕》、《狂愛龍捲風》等創收視率古蹟的電視劇
勝利的經紀人,不但能讓本身的藝人頻繁出鏡,並且還能與大導演合作,在頂尖時髦派對中也是常客。因為當一個藝人上升到這個程度的時候,就意味著能帶來龐大的經濟好處。
她被稱為台灣藝壇的“奧秘邪術師”,她最對勁的力作就是炮製了F4。
這時,方乾坤又笑著說:“實在你要的是明星助理,經紀人你們公司會給你出的。
經紀人要往東,藝人要往西。談不攏就臨時彆出了,放一邊過段時候再說。這個時候焦急的常常是藝人。
每當圈內經紀人提到她,都很尊敬地稱呼她為“霍蜜斯”。當這些藝人剛入行的時候,對這位與本身春秋附近的經紀人有些不屑,但是她仰仗本身的坦白和勇敢獲得了藝人的承認。
任何行業都有王牌俊彥,聽方乾坤的先容,經紀人內裡做得好的,幾近都是女人。
經紀民氣裡也很委曲,帶不著名的藝人,要蒙受商家的白眼;帶大牌藝人,要蒙受藝人的白眼;列席活動保護藝人形象,要蒙受粉絲和記者的白眼;被說成吸血鬼,要蒙受環球群眾的白眼。歸端莊紀人這個行業,就是逃脫不了白眼的運氣。
藝人與經紀人有了衝突能夠相同,就算拍桌子吵架最後能相同好也行。實在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境地了,經紀公司能夠就會換個經紀人。
方乾坤笑著說:“我給你科普一下甚麼是經紀人吧!”然後開啟人生導師形式,稀裡嘩啦的說了一大堆。這才讓王一曉得甚麼是經紀人。
藝人們親熱地稱呼其為“陳太”,張雪友、張果榮都得益於陳太的一手種植。
王一把本身的事情放在一邊,問起方乾坤,說:“方哥,你到底想做甚麼?看看我能不能幫到你!”
簽下相稱刻薄的合約,比如梁洛師和鷹皇之間的條約,見者落淚,聞者悲傷。此中提到“梁洛師需求公費付出扮裝、交通、留宿及練習開支;唱片合約消弭後,必須獲得鷹皇同意才氣再處置任何音樂相乾事情;她隻分得唱片發賣批發價的4.5%、影象產品發賣批發價2.7%、影象版權20%收益,冇有歌曲版權費”等。